一、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法院开庭与听证有什么区别
开庭是进入审判程序后的审理活动,听证不是审理程序。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合议庭评议决定是否进入再审程序,重大疑难案件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是否提起再审。
三、听证几日内提出
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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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能要求听证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般限于处罚决定会对当事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因为这类行政处罚通常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和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但是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处罚法没有作出明确的量的规定。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举行听证时,一般做法是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听证的,只要没有较大困难,可以组织听证。对于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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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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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适用范围是什么, 听证程序是怎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2听证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听证会前,书记员应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和其他听证参与者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的纪律和参与者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的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和书记员的身份,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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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几日申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4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几日申请的事,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