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获得诉讼费的败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0:30:33 66 人看过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败诉后没钱的处理如下:

1、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或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以其它的清偿方式;

2、如果确实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等原因丧失履行能力的,法院将无法执行,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3、被告在暂时无能力履行判决法定债务时,可在法院的监督下立下还款保证书,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

4、如查被告无财物支付能力,也可以在原告同意情况下,由被告以用自身的劳动能力或技能为债权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和劳动,以劳务付出顶代赔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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