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40:12 124 人看过

有很多。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现房多久能拿到房产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也就是说如果是期房,已经交房有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说现房签完合同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业主有权利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可以维权了。

实际上,即使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给你房屋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过户时间逾期怎么办

二手房房东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应予支持。

三、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范围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认定和处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购房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交房的时间、逾期交房需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最常见的是向买方按日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国际商品的买卖合同成立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状态有哪些?1、有效合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二、买卖合同一定要交付物品才能生效吗?不是,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诺
    2023-06-29
    33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1、完全竣工。买的新房在交房时一定要保证房屋已经完全竣工,无论是外墙还是室内,全部已经修好,精装修的房屋还要看室内的装修情况,假如装修没完成,或者是房子还没修好,本就不具备交房的条件。2、证件齐全。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比如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房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国土资源土地使用者证,还有房屋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等,这是交房的必要条件,在交房时一定要查看,假如证件不齐,作为买房者也不要去签收房屋。3、没有瑕疵。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看建好的新房是否有瑕疵,比如装修了的新房,看看装修的房间是否有瑕疵,看看建好的房屋是否有裂缝,看看房屋的墙面是否有瑕疵等。仔细检查房屋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地查找这些瑕疵问题。4、东西齐全。所买新房在交房时,还要看看房屋的配套东西是否齐全,比如房门钥匙、天然气用气许可,用水许可。用电许可等资料,毕竟这些都是入住新房后必须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023-06-21
    246人看过
  • 商铺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比较
    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一般认购合同是属于前期对买卖意向的约定,对双方的约束力有限。如何终止商铺买卖合同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解除、依法提存标的物、债务抵销或者免除、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
    2023-07-03
    21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费用包括哪些,买卖商品房要哪些费用
    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相关规定请咨询财政局。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一)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
    2023-05-02
    184人看过
  • 认定商品房买卖欺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认定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的。那么,认定商品房买卖欺诈的条件有哪些?在什么情形下,成立商品房买卖的欺诈?认定商品房买卖欺诈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欺诈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的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可见,欺诈方实际上是有恶意。欺诈方告知虚假情况,不论是否为自己的或第三个牟利,不妨碍恶意的构成,但如果欺诈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以认为欺诈者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欺诈从整体上来说,决定问题的本质是整体的,不是局部的。不仅仅是一个房子的瑕疵,不仅仅是缺斤短两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广告宣传的误导,而是在整个买卖过程中主观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比如,一屋多卖是欺诈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且这个房屋本来是在抵押、担保中,在即将贴封条之
    2023-06-22
    20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分期可以贷款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可以贷款的。这种合同毫无价值,不能作为抵押物。如果房子已经由开发商交付,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以此为抵押。虽然购房合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但在申请信用贷款或消费贷款时,可以增加贷款人的贷款额度。在申请贷款时,贷款人可以提供个人购房合同,这样可以更好地申请贷款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1、贷款买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2、具备抵押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3、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审核申请人的贷款条件,决定是否发放;4、贷款买房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5、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委托,按照其指按揭贷款转入开发商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3-06-26
    1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哪些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这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以欺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出卖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合同无效的理由,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合同应视为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时间及条件从其约定。3、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
    2023-07-12
    271人看过
  • 现售商品房全款购买条件有哪些?
    全款买的商品房现售应符合的条件如下:1、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房屋已竣工验收;4、拆迁安置已落实;5、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已交付使用;6、物业管理计划已经实施。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要持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2.要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证书或批准文件;3.有工程规划和施工的许可证;4.已经完成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全部落实;6.供水、电、热、燃气、通讯等设施已经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和公共设施已经可以交付使用或有明确的进度和交付时间;7.物业管理的方案已经确定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2023-07-02
    35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的约定和违约责任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房屋信息、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价款及支付方式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6、面积差异的处理;7、产权登记的约定;8、违约责任。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的 核 心 内 容 是 什 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商品房预售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城市房产开发管理条例》和《商品房管理办法》也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做出了规定。具体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
    2023-09-16
    2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于贷款?
    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可以证明房产交易过程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代表作用,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贷款的时候,也是具有法定的效力的。贷款没下来买受人能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贷款批不下来的那就不能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08
    34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期房退房条款的解除方法
    本文介绍了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几种改写方式,包括房屋面积不符、交付时间不符、规划设计变更、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以及开发商是否有销售资格等问题。这些改写方式保留了原句的主要意思,但用词和表达方式略有不同。以下为几种改写方式: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之一。2.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购房者认为房屋交付的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符,因此提出了退房申请。3.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房屋规划设计方面进行了擅自变更,因此不符合合同约定,这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另一个方面。5.由于购房者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因此他/她认为这是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6.购房者声称,购房者银行贷款未获批准,这也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7.购房者指出,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这是他
    2023-09-11
    241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限于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商品房买卖不属于这一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特殊管辖规定。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
    2023-03-31
    25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主有哪些权利可以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上述情况购房者不仅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哪些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
    2023-07-22
    355人看过
  •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不得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常进行。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除自己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胁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在程序上必须是由有权撤诉人提出,必须是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如果只是撤销部分诉讼请求,或者原告在撤销了全部诉讼请求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或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和执行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内容的,不能视为撤诉。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除双方当事人在场,可用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外,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宜。一、撤诉的法律后果: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
    2023-06-24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有哪些条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必要的四大条款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2
      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 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二、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和金额。 注明房地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及相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第四,注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6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
    • 解除买卖合同,不知道是否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那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民法典对合同解除的规定。具体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
    • 商品房认购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
      1.主体。即房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坐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产建筑面积、房产结构、房产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
    • 买卖合同不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为了使业主的权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建议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发生法定退房或依合同约定退房,购房款、利息、装修费、相关费用(保险费、律师费、契税及物业管理费等)及已支付银行利息等项目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含附属物,如暖气管、热水器、电磁炉等)造成购房人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房屋或空气质量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