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6:23:10 388 人看过

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

诉讼时效从治疗终结或损失确定之日起计算存在的问题。

1、如果诉讼时效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时候才是治疗终结对于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里的解释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这个标准很难界定,当事人肯定会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理解,主观性太强;法官也很难判断。而且现在还没有任何医疗机构或法医鉴定机构可以出具是否治疗终结、何时治疗终结的证明,所以治疗终结之日很难确定。如果以最后一次就诊之日算是治疗终结,那么就会出现当事人为了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距上次就诊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去医院进行检查的情况,法院支持或不支持都不可能使双方当事人都信服。

2、从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存在问题,就是后续治疗。很多情况受害人的伤势不是一次手术治疗能够治好的,还必需进行二次手术(如取内固定的钢钉、螺丝等)。二次手术距第一次治疗的时间一般都很长,半年、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都有。二次后术,必然要发生费用,也就是后续治疗费,这肯定应该也是受害人的损失,后续治疗费发生后,这时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才确定下来,如果诉讼时效从此时才起算,可能距事故发生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距受害人治疗终结可能也时间不短了,这显然失去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而且,也很可能会出现上面第1条所说的情况,受害人为了不超时效,很长时间后再到医院进行一次检查,从而又产生一些费用,然后称损失到此才最后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之后的利息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借条可以在多长时间内起诉借条可以在三年内起诉,最长期限为二十年。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三年。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在三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出借人20年内不主张权利,法律诉讼时效即超过。对当事人双方约定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
    2023-06-28
    257人看过
  • 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起算日是次日。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5、请求别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03
    365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交过之日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一般是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分期履行的债务,那么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存在中止或者中断事由,则待中止事由消灭后,时效继续计算6个月;中断事由消灭后,时效重新计算。一、借条有效期有几年时间借条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则借条长期有效;但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分期还款的借条,是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的。二、诉讼时效期间怎么起算(一)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
    2023-03-13
    306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欠款的起诉期限为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
    2023-03-25
    397人看过
  •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吗
    《合伙企业法》规定,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一定的破产清算工作。中介机构就清算工作向清算组负责。公司清算组的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
    2023-05-04
    7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后不知道被侵害,也不知道被谁所害,在起诉非侵权人过程中得知真正的侵权人,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查清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原对非侵权人提起的诉讼不产生中断时效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023-06-14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5-30
      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
    • 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算起算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20
      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
    • 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之日算起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就是说还款之日他没有还款。构成了违约。如果你要起诉他,诉讼时效如果是三年的话,从约定的还款之日第二天算起,三年之内起诉都有效。比如说1号是约定的还款日,他没有还款,从2号算起,三年之后的这一天之前,都是有效诉讼日。
    • 的诉讼时效是受伤日开始计算还是诉讼之日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侵权行为(引发受伤发生的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只有在发起诉讼之前才算,都已经有诉讼之日(提起诉讼之日)了,就不用算诉讼时效
    • 交通事故赔偿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一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疗结束后,即可凭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到法医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没有六个月的规定(但有的商业性保险有此规定是“六个月以内”),但诉讼时效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过了这个期。 在实践中,一般的规律是越早做伤残鉴定,等级可能越高一些,而晚做则由于痊愈较好,其等级则可能会降低。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眼伤,一眼受伤后,十分有可能引起另只一眼的视力减退,这种减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