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要求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10:49 291 人看过

银行要求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是合理的。公证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大量的贷款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在保护银行合法权益,尤其在保证银行按时收贷,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

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

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文书的标的为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

2、债券文书的内容明确、真实、合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所规定的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无疑异;

3、债权文书中的偿付义务由债务人单方承担,无对等给付的情形存在;

4、债权文书中,债务人有明确的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依法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达成的和解是指他们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达成的和解是指他们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 和解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标题:['1. 和解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在民事诉讼中,和解对于解决争议、缓解紧张局势具有重要作用。和解协议的达成可以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和解也有助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
    2023-08-29
    11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要到哪里办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到哪里办理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申请执行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执行书、生效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
    2024-01-24
    305人看过
  • 按揭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能否办理
    能办理。经过公证后的抵押贷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凭借此公证合同,直接向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
    2023-06-13
    38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要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四川省宅基地管理办法》,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如下:1、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1、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宅基地只能用于建造房屋,建造房屋只能使用宅基地,不可占用其他土地。2、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当事人必须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有权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更换、更改土地证书。3、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实需要新占土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村镇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宅基地面积:每人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
    2023-07-03
    338人看过
  • 银行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费用谁出
    一、银行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费用谁出公证处出具执行公证书的,公证费用一般是由申请公证人支付的,而申请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支付。二、强制执行公证如何办理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
    2023-06-06
    429人看过
  • 行政处理的强制执行怎么办理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二)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三)强制执行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
    2023-06-19
    80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终结的还能再要求执行吗?
    在执行判决的时候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就是我们说的执行终结。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一、个人借款如无资产执行如何解决个人借款如无资产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了再恢复执行。申请人要注意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东西,如果一旦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或者有财产可执行了,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二、中止和终本的区别二者不仅仅是适用情形不同,而且法律效力和结果也不相同。中止执行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
    2023-04-04
    88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人可以办理产权证吗
    一、被强制执行人可以办理产权证吗依照程序,我们有权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虽然拥有办理房产证的资格,但其尚未完成相关手续的房屋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并无直接关联。简而言之,若要启动这项司法程序,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作为申请执行的诉讼文件必须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其次,申请人必须是由该有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合法权益享受者或者他们的法定继承人和合法权益接受者;第三,申请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周期内提出申请,这个期限节点因申请人身份及申请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执行的文件中必须包含支付内容并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主体必须明确无误;义务人需要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应尽的责任,若未能如期履行则视为强制执行启动的前提条件满足。当然,申请执行的司法行为也需符合受申请执行的相应法院的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
    2024-02-23
    21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行政强制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行为吗?《行政强制法》中对于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
    2023-03-29
    462人看过
  • 遭遇强制执行后还能否申请办理银行卡?
    可以的。银行卡办卡的流程:1、携带身份证、以及少量现金前往银行营业网点;2、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表格;3、取号排队,同时再工作人员协助下复印身份证;4、柜台叫号,前往柜台,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员,办卡的时候会需要签字及输入密码,密码为六位数字,设置后之后自己要记住,这就是以后的取款密码;5、全部办理完成之后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如果同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会同时得到一张密保卡或者一个U盾;6、完成办卡,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即可。申请强制执行,一定会冻结银行卡吗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申请强制执行不是一定会冻结银行卡的,可以执行拍卖实体资产。《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2023-07-04
    26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合理吗?
    一、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合理吗?不是同一诉讼请求的,可以再次起诉。同一事实及诉讼请求已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不能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二、被执行人退休了怎么办?被执行人退休的,不影响法院判决
    2024-02-08
    141人看过
  • 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收费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百万元至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再审收费吗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
    2023-07-07
    247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的费用是不是银行交
    强制执行公证的费用是银行交吗是自己交。强制执行(法律术语)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执行主体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
    2023-06-13
    395人看过
  • 强制执行立案的要求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强制执行立案有以下两个要求:(一)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单位的,除了营业执照外,有的法院还要求准备组织机构代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条件允许的当事人最好将申请书用A4纸打印。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要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有的法院还要求出具生效证明,一般和承办法官联系,法
    2023-06-11
    334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达成的和解是指他们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达成的和解是指他们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 和解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标题:['1. 和解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在民事诉讼中,和解对于解决争议、缓解紧张局势具有重要作用。和解协议的达成可以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和解也有助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
    2023-08-29
    119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要到哪里办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到哪里办理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申请执行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执行书、生效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
    2024-01-24
    305人看过
  • 按揭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能否办理
    能办理。经过公证后的抵押贷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凭借此公证合同,直接向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指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时,该债权文书必须
    2023-06-13
    38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要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四川省宅基地管理办法》,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如下:1、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1、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宅基地只能用于建造房屋,建造房屋只能使用宅基地,不可占用其他土地。2、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当事人必须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有权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更换、更改土地证书。3、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实需要新占土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村镇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宅基地面积:每人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
    2023-07-03
    338人看过
  • 银行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费用谁出
    一、银行贷款强制执行公证费用谁出公证处出具执行公证书的,公证费用一般是由申请公证人支付的,而申请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支付。二、强制执行公证如何办理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
    2023-06-06
    429人看过
  • 行政处理的强制执行怎么办理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二)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三)强制执行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
    2023-06-19
    8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 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
      必须出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第四十六条(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强制执行措施合理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7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当然合理,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定条件是,行政相对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行政决定,对行政决定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采取强制执行之前已经履行过催告义务,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 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处受理办理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 要如何办理继承遗产公证强制执行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要办理继承遗产公证强制执行根据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