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采取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只有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
435人看过
-
对被告是否需通知强制执行?
10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如何知道
132人看过
-
法院拘留被执行人会提前通知吗
477人看过
-
未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能强制执行吗
71人看过
-
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多久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490人看过
-
被执行局强制执行还需要调解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29强制执行执行局还会给调解,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一般会先行进行调解,如果达成一致,那就是执行和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86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
-
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必须出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第四十六条(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需要通知被执行人到场或者查封环节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人民法院扣押、查封财产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公民的成年家属到场。其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也应派人参加。对于被扣押、查封的财产,应当造具财产清单一式两份,由在场人签名、盖章后一份交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公民的成年家属,一份由执行人员附卷。对于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拒绝保管或者保管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被执行人自负。财产被扣押、查封
-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要交哪些费用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的情况可以使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什么情况下被执行人需要强制执行?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20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且多样,涉及多个方面,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可能被法院冻结、查封、扣押,甚至变卖,以迫使被执行人用这些资产偿还欠付的债务;其次,被执行人的收入来源也必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法院可以截取或直接提取被执行人应支付的部分收入,但必须确保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所需;再次,由于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