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41:24 407 人看过

下列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债权问题先行协商,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保证人的利益。

2、受欺诈、胁迫签订保证合同。

3、债权私自转让还在保证合同的期限内,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过保证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依旧转让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

5、合同变更引起债务加重。

6、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并无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并未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一、连带保证期限有何规定

(一)保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期限。

(二)保证合同中双方或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

(三)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两年。约定不明是指约定的期间短于会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或者约定担保时间直到还清债务时。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怎么写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民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人如果是受益人,危险又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否则,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或由其他受益人分担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旱涝、战争等。《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合同不能履行或侵权损害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害后果,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一条家养的狗咬了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由狗的饲养人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引起被狗咬,则饲养人可以不承担责任。3、符合约定或法定免责条件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4-30
    411人看过
  • 担保责任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免除?
    一、担保责任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免除(一)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不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合同中特殊约定,主合同变更为
    2023-05-06
    344人看过
  • 以他人为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担保责任可以免除
    作为他人的担保人,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能免除责任吗?[网友咨询]我作为他人的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担保责任可以免除吗?[律师的回答]1。担保人对他人的责任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朋友借钱,可能会要求你做担保人,什么是担保,担保人对别人有什么责任?这里有一个详细的介绍:担保,又称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协议,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应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共同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摊。(2)以股份共同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3)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未明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债权
    2023-05-08
    350人看过
  • 主债务人违法担保人是否担责,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
    一、主债务人违法担保人是否担责担保人只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责任,主债务人违法的,担保人对主债务人违法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1、超出保证期限,保证人将不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出这个期限,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2
    2023-04-18
    1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担保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民间借贷担保免除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的期限有多久?民间借贷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如果在前款规定的时效里没有向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
    2023-07-25
    481人看过
  • 免除担保责任答辩状具体分什么情形?
    免除担保责任答辩状情形: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有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两类:(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
    2023-06-16
    290人看过
  • 解除担保人责任是免除担保责任吗
    解除担保人责任是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通知担保人,无需担保人确认。兔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除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规定的免除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无需征得同意,免除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限制债权人对权利的处分。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告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代理人后,会产生债务消除的法律后果。一、债务免除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债务免除的撤销的条件:1、免除应有明确地表明,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被认为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2、免除意向债务人和第三人表示,没有免除的法律效力,债务关系也没有消除;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免除作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告知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以来,它具有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
    2023-03-05
    26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责任免除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
    2023-08-13
    306人看过
  • 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予免除的情形
    在买卖合同中,无论是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是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均属于合同义务,按照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若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作出了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特别约定,应予尊重。但在出卖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情况下,前述免责特约便不发生效力。出卖人的过错包括故意与重大过失两类。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即意味着出卖人明知标的物存在瑕疵;出卖人因重大过失不告知,即出卖人自身对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应知而未知。实务中,关于免除瑕疵担保义务的特约主要集中在拍卖交易中。在拍卖法律关系中,拍卖人能够且有义务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委托人也有义务向拍卖人告知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并且拍卖人应当将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形告知竞买人。若拍卖人已经通过适当程序和方式对标的物进行了了解,但委托人蓄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致使拍卖人在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的前提下仍未能了解到标的物的瑕疵的,可以免于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对于拍卖
    2023-06-08
    484人看过
  • 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哪些情况?
    减轻和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有: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三、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犯罪中止能减轻或免除处罚吗?1、根据具体情形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2、在犯罪过程中,如果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叫做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
    2023-08-05
    254人看过
  •  承租人可以免除哪些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承租人的免责责任范围。根据情况分析,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和灭失,且责任不归咎于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以下情况不属于承租人的免责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该责任不归咎于承租人;若因意外事件导致租赁物毁损和灭失,且该责任不归咎于承租人;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且该责任不归咎于承租人。 承租人免责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承租人可以享有租赁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承租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一、第三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失;二、第三人未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占有租赁物;三、第三人擅自处分租赁物。综上所述,承租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承担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
    2023-08-27
    460人看过
  • 能免除医疗机构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民法典的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023-07-06
    20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情形
    一、民法典中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情形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如何分配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
    2023-04-12
    445人看过
  • 车损险责任免除的情形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
    2023-04-26
    19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担保责任免除是指哪些具体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7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
    • 担保人可以免除哪些法律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12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这几种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罚息。在审判实践中,除偶有的免除罚息的以外,因贷款人主动放弃权利的原因而免除担保责任是极为少见的; 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有担保期限的,如权利人未在担保期限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责任;
    • 保证责任免除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9
      所谓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主要指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保证合同自然无效,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两种情况都是在有主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保证合同是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在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同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
    • 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很多情况下,保证人是个十分危险的身份,因为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往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债务人的亲戚朋友担任的。那么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 医疗事故的免责责任有哪些情形可以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1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