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22:26 168 人看过

执行董事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的。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股东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和公司没有劳动法上的关系,当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公司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认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由上可知,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东。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既是公司所有者,又代表公司,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申请仲裁,但需要其他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等。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材料: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董事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上有董事签字吗
    董事要签劳动合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一、法人代表与股东的区别有哪些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1、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由股东构成股东会,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会机构,但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只设董事会,
    2023-03-13
    2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多久必须签长期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伤满十年等的情形时,除了劳动者表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一般都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6-21
    261人看过
  • 股东是否必须担任执行董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董事不一定是股东。因为执行董事是公司内部,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决策的机关,其选任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由公司股东选任或者派选,也可以由股东担任。而股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而其他的经营事务一般不插手。在我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或执行董事吗首先明确告诉大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3-07-01
    498人看过
  • 招聘外国人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1、若是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规的规定,外籍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但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及北京市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外籍员工,都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2、若是外国企业常驻在沪代表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不得招用雇员,必须通过合法的中介机构派遣;此时,外籍员工是由合法的中介机构派遣到外国公司驻沪办事处的,那么,外籍员工是与合法的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而与外国公司驻沪办事处非劳动关系却仅仅是劳务关系。一、外籍员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1、若是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
    2023-02-16
    336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公积金必须有吗
    劳动合同里可以没有公积金这一项。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公积金义务。国家规定劳动者在入职起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就是五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2023-03-17
    203人看过
  • 必须要签订企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吗?
    企业合同不是必须签订,但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2023-06-22
    4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劳动合同必须和公司签署吗
    一、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必须和公司签署吗劳动合同必须和公司签署。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若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2023-04-19
    1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必须先予执行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法律规定,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裁定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不得提供担保。集体合同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吗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并不是先仲裁而是先和解,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需具备法定的起诉讼前提。需在法律划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假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2023-08-18
    1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签到12月31日吗
    不用必须签到最后一天,这需要根据双方进行商议,按照商议结果签订。一、销售代理合同的制定流程是怎样的?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1、明确销售目标和基本要求;2、选择合适的代理公司;3、商议销售合作事宜、拟定合同草案;4、相关部门审核相关内容;5、提供正式销售代理合同;6、将销售代理合同呈报相关领导;7、经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权人与代理公司的合法授权人签订经双方认可的销售合作合同,签字盖章后及生效;8、归档保存,经双方授权人签字的销售合同,由经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权人带回公司,交相关部门归档保管。二、结婚前是否要婚检结婚前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三、地下
    2023-03-22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一年必须做一年吗
    不是的,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18
    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认真履行
    案例回放:禾某于2002年4月与报社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书,但报社在2003年4月以报社经济状况不佳为由与他解除了聘用合同。禾某不同意这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做法,认为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有关的政策规定,提出了经济赔偿的要求。报社认为禾某不是报社的原在编职工,是直接在社会上招聘而建立的聘用关系。报社确实与禾某签订了聘用合同,并确实于2003年4月通知禾某因经营困难,要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但认为与禾某解除聘用合同,符合聘用合同约定的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同意赔偿。人事争议仲裁委认为,双方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在双方自愿的的基础上签订的聘用合同合法并有效,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报社虽有财务报表证明其经营状况确实存在困难,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营状况确实达到了双方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2023-06-05
    101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必须写税号么
    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写税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
    2023-02-19
    1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法人不签字盖其私章行吗?
    签订劳动合同时,法人不签字盖其私章是可以的,劳动合同中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与用人单位公章有一样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上盖有用人单位公章,就无需法定代表人亲笔再签;除非劳动合里有明确约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2023-06-25
    3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签必须得有证明吗
    不签劳动合同用工要的证明如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凭证有哪些可以依据以下凭证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023-03-3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当然职员。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的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 更多>

    #执行董事
    相关咨询
    • 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在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5
      我们都知道,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有权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作出决议,董事会中又有一个执行董事,负责履行董事会职能的责任,那么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在哪?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析。
    • 董事是不是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5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因此,董事成员并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 董事会记录董事必须签字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种是决议式会议记录,董事会纪要都需要董事签字一般来讲,董事会议事规则都规定,另外一种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有两种,形成文件类的东西
    • 董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有没有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2
      董事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的。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
    • 执行董事总经理必须是法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履行法人职权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等的职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