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行为方式是有哪些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6:51:07 252 人看过

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有效吗?票据行为无效有哪些情形
    票据行为无效票据不一定有效,主要是看无效的票据行为性质如何,如果是出票的行为无效,则该票据无效,但如果是后续其他票据行为无效,则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以及独立性,该票据仍然有效。票据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出票、保证等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一、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有效吗?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一个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二、票据行为无效有哪些情形票据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
    2022-04-17
    157人看过
  • 票据欺诈行为一般的有哪些
    票据欺诈的行为主要会有: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等行为。一、做承兑汇票生意违法吗?倒卖承兑汇票属于诈骗,涉嫌诈骗罪、伪造票证违法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倒卖承兑汇票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允许个人使用的票据有哪些允许个人使用的票据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
    2023-06-20
    93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提示、签见、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付款、拒绝承兑和拒付、追索。(1)出票(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1)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2)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3)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
    2023-12-12
    328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
    2024-04-06
    431人看过
  • 哪些是构成票据行为的要件
    无民事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无效,而不是效力待定,此点不同于《民法典》。(2)形式要件①书面。票据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和法定格式作成方得发生效力。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刷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②签章。在票据上签章之人须照票据所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譬如,汇票的付款人在承兑之前不承担票据责任,而一旦签章承兑则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出票人签章不真实的票据,未经背书转让的,票据债务人不承担责任;已经背书转让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法》第四百七十二条)。注意:a、票据上之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b、法人或其他单位使用票据时,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得其授权之人签章;c、票据上之签名,须为当事人本名、真名。③票据记载事项。票据名称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确定的金额(中文大
    2023-06-14
    159人看过
  • 哪些票据背书行为是无效的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2023-05-01
    135人看过
  • 商业承兑汇票中的票据有哪些行为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被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无需出票人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好的,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
    2023-05-02
    90人看过
  • 发行股票股利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股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1。红股的形式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给企业股东的现金留作发展和再生产之用,这与股份公司的临时分红并无太大区别,属于股票基础知识的内容。股票分红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名正言顺,但与此同时,公司注册资本也随之增加,股票净资产含量随之下降。事实上,股东手中总资产的内容没有变化,财产股利是上市公司以现金以外的资产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和红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证券,也可以是实物。债务股利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设立债务、债券或应付票据向股东派发的股利。这些应付债券或票据不仅是公司支付的股利,也是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独立债权。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也是股东最常见的股利分配形式,因为股利和红利只有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分配给股东,上市公司通常在公司年度业务结算后才开始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上市公司一年做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中,一次在营业年结束时。为了及时回报
    2023-05-07
    354人看过
  • 票据背书行为的当事人有哪些?
    背书行为的当事人。背书行为的当事人有两方: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背书人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人,也就是具体完成背书行为的人。在转让其票据权利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转让人,也就是原持票人,在持票人将其票据权利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进行授权的人,也就是享有票据权利的人;在设定质押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出质人,也就是以该票据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人。被背书人是指接受背书人对票据权利的转让、授权或者质押并取得票据的人。具体来讲,在转让票据权利的情况下,被背书人即是受让人,也就是新的持票人;在持票人将其票据权利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的情况下,被背书人即是接受委托代为行使票据权利的人;在设定质押的情况下,被背书人即是质权人,也就是以该票据作为其债权担保的债权人。
    2023-06-06
    197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对于本项行为,行为人是否明知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的,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当然,要判断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凭他个人的供述,重要的是要在全面分析整个案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各方面的证据得出结论。行为人在实际上还要有使用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没有使用的,不构成犯罪。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行为人是否明知其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属于作废的票据,是区分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界限。这里的“作废”,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既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里所说的“冒用”,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票据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
    2023-08-17
    266人看过
  • 票据行为要式性制度是怎样的
    1.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票据法律制度是伴随人类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和商品交换活动日益频繁而逐渐产生的一套能促进商品流通、节约交易成本、帮助社会成员安全快捷有序地进行商品交换的“标准化的”和格式化的规则体系。票据行为要式性制度通过对各种票据行为方式的明确规定,统一了票据行为的规则,能促使每个当事人在票据上的行为更趋规范,有利于降低票据交易的成本。其一,有利于降低信息成本。在票据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私人信息的拥有会使交易合作变得困难,因为交易者都担心对方利用私人信息而损害其利益,所以交易的过程也是交易者收集对方信息的过程。而票据要式性制度的功能就在于使交易各方所拥有的私人信息在一定限度内转化为公共信息,从而减少交易者的信息收集量,降低交易者的信息成本。其二,有利于降低缔约成本。票据行为要式性制度的存在,使各种票据行为具有法定的行为方式,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只须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就可以。因
    2023-06-14
    457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意思表示形式
    在意思表示三要件中,表示行为成为沟通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的桥梁,这种表意人通过表示行为将效果意思表达为表示意思的形式,即为意思表示的形式。意思表示的形式既然是表意人将存于内的主观意愿表达于外的行为形式,其与人类的交流表达方式息息相关。根据人类的交流表达方式,意思表示形式分为明示、默示、沉默三种。由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领域实现其意志自由的重要工具,对其基本生存人权及人格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意思表示形式被视为意思自治的内容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意思表示的形式要件保持一种十分谨慎态度,以免影响民事主体生存及自由发展其人格的基本权利。该价值理念体现在民事立法上,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所有民法典都严格限制形式强制的范围。德国私法学者明确指出,行为方式中的意思表示形式,法律一般不作强行性规定,一般以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票据行为依据我国理论界对其性质多采单方法律行为说予以定义,其是以
    2023-06-06
    219人看过
  • 哪些是强奸罪的行为方式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
    2023-05-01
    188人看过
  •  票据转让方式有哪些特点
    单纯交付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旨在让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在《票据法》中,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被承认,因此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被禁止。然而,《统一汇票本票法》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背书的汇票允许以单纯交付转让。台湾票据法也承认单纯交付转让票据。1.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将票据交付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被称为单纯交付。2.这种行为旨在让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3.因此,这种行为可以被描述为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给他人。我国《票据法》对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予承认,因而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就当然被禁止。《统一汇票本票法》虽不承认无记名汇票,但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背书的汇票允许以单纯交付转让。台湾票据法对单纯交付转让票据则予以完全的承认。2,背书交付。背书交付即作成背书后并将票据交付于他人。背书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人们广泛地使用。在性质上,背书是一种持票人
    2024-03-12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票据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 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2
      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商法,票据行为则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特征相比,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 (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
    • 票据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票据理论中对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的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1
      法律行为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票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是票据法中的要式行为,除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外,又须具备票据法特别规定的要件。票据理论中通常将票据行为构成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是指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实质要求。票据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与本文所涉及案例分析无直接关联,故略。)票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1.要式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独立性。
    • 票据行为的内容什么是票据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7
      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