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代理和复代理的区别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42:08 347 人看过

本代理与复代理是以代理人是否亲自为代理行为为划分依据的。代理人亲自实施代理行为的,称为本代理,也称为普通代理;不是由代理人自己而是由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人实施代理行为的,称为复代理,也称为再代理、次代理或转委托。接受代理人委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

复代理指代理人为处理代理事务,为被代理人选任其他人进行代理。复代理所基于的代理,即由代理人进行的代理,称为本代理。

复代理的概念

复代理,是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复代理虽由原代理人选任,但他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因此复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不必经过原代理人的中间环节。在发生复代理之后,复代理人并不取代原代理人,原代理人的地位不变,而是由复代理人分担了他的部分或全部职责。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能小于或等于原代理人的权限。原代理人对复代理人享有监督权和解任权。

原则上,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行为。但是当具备以下三种情况时,法律允许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已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2、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事后认可的。

3、事先没有征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也未得到被代理人认可,但是转委托符合法定的“紧急情况”的。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委托代理人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更大损失的情况。

复代理中,因原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原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代理类型比较: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分析
    1、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直接归于被代理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未被追认的,由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2、客观要件不同。表见代理由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假象,而无权代理没有。无权代理是根本没有代理权而去实施代理的行为,表面上也没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充足理由。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有何区别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获得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时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而如果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则无权代理转化为表见代理,无权代理行为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代表是指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人。代理与代表都可能涉及行为效果的归属问题。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分属两个人格,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只是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代表人的行为就直接视为主体自身的行为,不需要发生法律效果
    2023-07-02
    407人看过
  • 隐名代理的分类和区别
    隐名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比如在电器产品中的代理商制度,由代理人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的,被称作隐名代理。隐名代理合同中,如果被代理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则需要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隐名代理构成条件有: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代理人在被授权范围内实施隐名行为的。隐名代理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社会生活中,因隐名买房、隐名开公司、开店等委托他人代办事情而引发纠纷的现象很常见。这种情况下,大家往往都不清楚隐名代理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究竟由谁来负责。实际上,通常该承担责任的主体无非是委托人、受托人以及相对的第三人,只是不同的情况,由三者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罢了。隐名委托人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在隐名代理关系中,受托人的代理行为应该是在委托权限内作出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由委托人承担。不管是因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纠纷,还是因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收益
    2023-07-02
    370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联系与区别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主要是:第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第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列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第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该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消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一、代位追偿权行使有哪些条件?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
    2023-03-14
    253人看过
  • 再代理和复代理一样吗
    再代理就是复代理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概念是一样的。什么是复代理一、复代理的特征1、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不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2、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二、复代理的构成要件复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复代理人是处理代理权限内的事务的人,复代理人的权限,不是代理权的移转,所以须有原代理权的存在。如果复代理人超越代理人的权限,则同样构成无权代理,而不产生复代理的法律效果。(2)复代理人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复代理基于代理人的转委托而成立。如果不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例如,在由本人选任或者代理人受本人的委托以本人名义选任时,则构成共同代理,而不是复代理。(3)复代理人是本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三、
    2023-05-31
    97人看过
  • 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有什么区别?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在民事诉讼中,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在民事诉讼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可以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而委托代理人是基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而行使代理权的人,像本案中老易找来为自己打官司的朱律师就是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权限和特殊代理权限。前者指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后者必须有明确授权,不能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否则只能理解为一般代理。我国1992年
    2023-06-08
    471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一、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和联系(1)产生原因不同。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
    2023-04-12
    91人看过
  • 采购代理与招标代理的区别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是:1、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工作性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为党政机关服务,为政府把关。而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是非生产经营性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2、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实际上是经政府设立和授权,承担着一定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属于社会中介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就是集中采购机构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2023-07-12
    105人看过
  • 法定代理与监护的联系
    一般我们认为监护人更多的注重保护内监护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而法定代理人则更多的偏向于代未成年或劳动行使其无法从事的民事活动或决定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或老人的合法权益能更好地行使。两者之间的联系分别为以下三种:1、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监护不完全等同于法定代理,监护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主要是从参加民事活动、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方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法律保护。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这样就能够使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充分、及时、有效地参加各种民事活动,满足其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的需要。2、监护制度则是从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两大基本方面对
    2023-06-04
    174人看过
  • 代理关系和委托合同有哪些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是: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只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也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不涉及第三方的经济行为和简单事务行为;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三个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一、委托其他公司收款可以吗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收款。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二、授权委托书的定义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
    2023-03-13
    281人看过
  • 一般代理、特殊代理与全权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实体上的权利和比较重要的诉讼程序上的权利,如民事诉讼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利。《民诉意见》第六十九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2023-06-08
    454人看过
  • 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的区别,一般代理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的区别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的区别主要在于代理人数的不同。单独代理,单独代理是指代理权为一人享有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共同代理,单独代理是指代理权为两人以上享有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共同代理人可以各自行使代理权,单独代理也可以约定按多数原则行使代理权。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单独代理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单独代理其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单独代理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贵任。二、一般代理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2.授权范围。如代理的业务范围、时限和地段等;3.佣金条款。主要包括:计算佣金的价格基础,计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时间和结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计算方法等;4.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义务规定。三、代理的法定种类代理分为以下几种: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
    2023-06-19
    77人看过
  • 特许经营和代理商的区别
    代理商和特许经营的区别:1、代理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完成某些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2、特许经营的双方不是委托和受托的关系,被特许人不能以特许人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代表特许人进行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通常也完全由自己承担。特许经营权的本质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包含三个方面:特许经营是利用自己的专有技术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它是技术和品牌的价值的扩张,而不是资本的扩张。是以经营管理权控制所有权的一种组织方式,被特许者投资特许加盟店而对店铺拥有所有权,但该店铺的最终管理权由特许者掌握。成功的特许经营应该是双赢的模式,只有让被特许者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关系才能维持。《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第四条连锁店包括下列三种形式:(一)直营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
    2023-08-14
    441人看过
  • 理解代理意见和答辩状的区别
    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二、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1、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2、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
    2023-07-05
    2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和联系
    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和联系(一)联系: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二)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3.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2023-06-06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复代理和本代理是什么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产生的代理。由代理人选定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复代理又称再代理。 复代理有如下特征: (1)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复代理人,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 (2)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应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 (3)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
    • 刑事诉讼中辩护词和代理词的区别和联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词是指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人(律师、被告人的亲人、法院认可的公民等),对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发表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即提出对被告人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的辩护意见。代理词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受害人)或被告委托的人(即代理人),对被告人做出的侵害行为,发表的被告人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意见。
    • 快消传统代理和全权代理的区别,超出传统代理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5
      全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可以代理完成任何事务的代理行为。全权代理、特殊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 1、一般代理是指通常情况下所拥有的代理权限,特殊代理是指经过特别授权于具体事项,不同于普通代理的代理。全权代理如果没有指明具体代理事项,作为一般代理处理。 2、这三者多出现于诉讼法中,在诉讼代理中,一般代理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除一般代理权限外,往往还可以处理
    • 代位求偿权和责任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代位求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中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的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人身保险。《保险法》责任保险定义: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两者为不同层面概念,并无直接对应关系。
    •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在区别诉讼地位方面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a.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b.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 c.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d.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