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9:20:08 447 人看过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

根据竞业限制对象不同,竞业禁止可以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和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其民商法律的规定,经理人、代办商、董事等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而对于一般的雇员是否以及如何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每个国家的规定不同。例如,德国认为,雇员对其接受的劳务应当向雇主报告,不得违背忠实义务收受贿赂或者从事对雇主不利的事情。日本法律对于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未作规定。我国有关法律对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主要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

我国对法定竞业禁止的规定,多见于一些商事法律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企业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依照上述有关法律的规定,只有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才受竞业禁止的约束,这是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只适用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受竞业禁止的约束,有关法律对此未作规定。那么,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受竞业禁止的约束?既然法律对此未作竞业禁止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者是不受竞业禁止约束的。

从理论上讲,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了解较少或者根本没有机会了解,其所享受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相比较低,法律对其不宜作出一般性的禁止。但是,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在竞业禁止方面有特别的约定,且该等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受竞业禁止的约束。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的种类还可以分为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两种。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竞业禁止。对于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各国的认识上不尽一致。

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竞业禁止。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主要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从事与原企业相同或者相关的职业,如到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或者自办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很有可能会不自觉的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因为熟悉原企业的经营情况而成为原企业的竞争对手。

原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后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即在竞业禁止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劳动者到与原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劳动者自己开办生产或者经营与原企业同类产品或经营原企业同类业务的企业。同时,企业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没有竞业禁止的书面约定,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

我国有关法律对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主要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属无效协议
    流动中的竞业禁止规定成为众多企业家关注的问题。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应当提前预防,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保密约定,即可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在同类行业中任职。依据我国现有的有关规定,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当然,在约定竞业禁止的同时,企业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ˆ有补偿只有竞业禁止,此约定无效,员工可不受此约定限制。延伸阅读:法律规定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
    2023-04-25
    481人看过
  • 无补偿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竞业禁止”的监管已成为许多企业家关注的问题。提前防止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保密协议,可以要求员工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类似行业的工作。根据中国现行有关规定,“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当然,在同意“竞业禁止”的同时,企业应该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如果有补偿,只有竞业禁止。本协议无效,员工不受本协议约束。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
    2023-05-07
    436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范本】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
    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探析(二)三、竞业禁止协议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的界定必须合法竞业禁止协议的适用范围必须严格依法制定,否则就会出现限制员工合理流动,侵犯员工人身权利等不合理现象。同时,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也是确定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是否有效的重要根据。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文)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者接触流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竞业禁止协议中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都规定的明确具体。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大量的超出上述规定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肆意剥夺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不公平的竞业禁止协议,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从劳动部的规定来看,竞业
    2023-06-10
    275人看过
  • 具体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签订的,禁止劳动者到与其有竞争关系的相关单位就业或者禁止劳动者自行从事、经营相关的业务。依法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双方都需要遵守。一、竞业限制协议是签多久?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约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最多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时间是多久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此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三、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吗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但该管理者与前单位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不可以雇佣。竞业
    2023-06-26
    362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补偿比例是多少?竞业禁止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1、竞业禁止的补偿比例是多少?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的数额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并且雇员已经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的,或者保密协议,但未约定终止或者终止竞业限制的,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已经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研讨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未支付或者未明确支付补偿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上一年度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金双方劳动
    2023-05-02
    346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对非约定补偿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30%的资本金。规定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未能就竞业禁止补偿达成一致并不一定导致竞业禁止协议无效。1。本协议无约定,但用人单位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劳动者也接受的,视为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并实际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员工离开公司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该约定不一定无效,应区分该约定的效力和履行情况。(1)如果双方对竞业禁止补偿不一致,劳动者可以请求与用人单位达成补充协议。(2)双方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
    2023-05-0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竞业禁止资格补偿与竞业禁止协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竞业禁止协议书中的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因此,竞业避止是现代企业在一定领域和行业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竞业禁止"制度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据可查的仅限于国家科委的317号文件以及劳部发【1996】35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
    •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数额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竞业禁止补偿金如何确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质押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产生的原因: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
    • 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6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