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1 20:45:45 211 人看过

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当中,偷税漏税的这些行为,工商局都有权利对其作出一定的行政处罚。针对税务上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在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当中,想必相关人员应该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可分为当场收缴罚款、专门机构收缴罚款和强制执行。

(1)当场收缴罚款

原则上罚款不能当场收缴,而应通过银行代收,但以下情形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作出2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收缴要求的。

(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罚款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处罚与收缴相分离的原则,税务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除了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以外,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罚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同时向当事人开具收据凭证。

(3)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两种方式。对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一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自行强制执行;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法第27条当中就对免予税务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针对税务的问题上面发生了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想要免除行政处罚的话,除非您在行政机关办案的过程当中,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或者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有其他立功表现的话,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3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1、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4、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1、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原告是纳税人,而被告是税务机关,标的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处理不服,而请求法院予以裁决的是行政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能够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只能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抽象的行政行为不服所引起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控告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等。2、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对加
    2023-04-22
    215人看过
  • 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什么样的条件?
    我们国家在法律的相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有些情况也可以免除相关的行政处罚,都有哪些情形呢?根据国家的行政处罚规定如果能有较轻的处罚就达到目的,就可以免去相关的行政处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但从《行政处
    2023-05-02
    92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相同吗
    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是不同的。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一、不予处罚的情况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二、免于处罚的情况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
    2023-03-26
    3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减免的具体规定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六)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
    2023-07-20
    442人看过
  •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可以免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法的单位和人员应该进行处罚的,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4-22
    208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什么意思?定义和处罚原则是什么?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定义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税务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客体是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税务行政责任。(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实施了尚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税收行政法律规范且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要区分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界限。对此界限,《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已经作了规定。如果构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区分税收违法
    2023-05-22
    193人看过
  • 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的职能管辖?
    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的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又称职务管辖,是指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的行政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能对实施行政处罚所作的分工,职能管辖以对一特定事项拥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管辖为原则。税务行政处罚的职能管辖,简而言之,就是税务行政处罚由税务部门管辖同时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安机关、财政局等行政机关的管辖。《征管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14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第90条
    2023-04-25
    96人看过
  • 受到行政处罚是什么罪,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受到行政处罚是什么罪不是犯罪,只是一般行政处罚,只有触犯了《刑法》才构成犯罪,但是行政处罚可能也会转化为犯罪,比如行为人偷税,税务机构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还继续偷税的,则构成逃税罪。行政处罚是针对违法行为,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属于违法,违法并一定是犯罪,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行政处罚它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构对于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它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法律上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它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它不具有可诉性。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但如果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更为方便的,经与行为发生地行政主体协商也可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行政主体管辖。(二)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处罚管辖权的,或者违法行为地
    2024-01-01
    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免除规定有哪些?
    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二、有下列情形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4.有立功表现的;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哪些情形下交强险责任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强险赔偿责任免除: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2023-07-18
    417人看过
  • 2024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二、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
    2024-04-05
    64人看过
  • 不予支持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什么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为。一、行政处罚意思是什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罚款当场缴纳的,当场缴纳。是否当场缴纳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到罚款,并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不成立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不成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决定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因明显缺陷或者法律无效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效力,即没有确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当事人不能履行,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三、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吗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2023-02-08
    326人看过
  • 我国规定行政处罚对什么人有减免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一般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主体。值得强调的一种情形是,行政机关所设的派出机构或者职能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
    2023-06-20
    5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及税收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及税收行政诉讼规定是两者都是属于解决行政方面纠纷的具体的途径。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防
    2023-03-19
    4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周岁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多少周岁不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
    2023-06-02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免予刑事处罚给予行政处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免予刑事处罚意味着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一般在免于刑事处罚的同时都会做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 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处理是按照一定的税务规章对某事项进行处理。通常是补缴税款。 处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征管法》对某事项进行惩罚性处理,通常手段为:罚款、没收、停止出口退税。 处罚是惩罚性的处理。
    • 什么是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1、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 2、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具体含义如下: (1)从税务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来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2)从级别管辖来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法律特别授权的税务所除外。
    • 什么是免予处罚和不予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9
      1、不予处罚是指因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事由,公安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然违反治安管理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 免于刑事处罚后的行政处分是给予什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免于刑事处罚后的行政处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