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登记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1:51:40 455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生效要件主要有: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6、以及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

一、办房产证时的三证都是什么?

房产交易的三证具体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契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税证明。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千元。

三、办宅基证找什么部门

找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

农村宅基地登记以“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为前提,“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

2.受理;

3.审核批准;

4.注册登记;

5.核发、变更或者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特别说明: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登记内容必须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和宅基地所在村(社区)进行公告;公告期15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其他类型的登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公告。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5.门牌(民政部门有效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前款第4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单位或相关当事人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姓名。

如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的备案与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达成房屋买卖或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确保债权人未来能够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达成房屋买卖或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确保债权人未来能够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2023-09-07
    84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一、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一)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二)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三)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因为作为不动产的住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二、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具体如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2023-05-06
    224人看过
  • 未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有效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民法典》第四百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以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例,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土地办理抵押登记的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
    2023-05-05
    4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注意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三、注意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四、注意国有
    2023-05-05
    263人看过
  • 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办法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二、土
    2023-06-20
    10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土地登记时间并不一定是使用权日,土地使用权登记日是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转让后的使用权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计算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百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百二十三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
    2023-03-04
    27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手续
    1、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1)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行政主管单位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a30日内,持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土地预登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1、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1)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行政主管单位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a30日内,持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土地预登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2)其他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接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划拨新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被征地单位应当依
    2023-04-16
    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转让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合伙协议书该怎么写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3-07-19
    10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一、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局提出办理申请;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
    2023-06-23
    1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使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使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第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二、如何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效力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
    2023-05-22
    42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
    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将使用此系统进行登记,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所有人2.集体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包括承租人或无租使用人)3.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使用人4.产权不确定或者权属有纠纷土地的实际使用人5.土地产权所有人不在本地的土地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的,无需登记。(一)土地基本登记流程1.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点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后的申报按钮。如第一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从选报报表部分选择对应申报表,点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后的申报按钮。2.进入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点击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变更)后的采集按钮。3.进入土地登记情况列表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土地功能。4.进入土地登记界面,请按要求进行明细登记。其中深蓝色栏次为必填项目,白色栏次为选填(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填写,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必填项),灰色栏次无需填写。登记完毕点
    2023-03-17
    35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作用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是,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一、耕地多少年调整一次耕地三十年调整一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二、土地侵权纠纷案件法院是否
    2023-04-07
    212人看过
  • 深圳地下使用权的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审批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依据对于人防工程、地铁、天然气输送管道等地下工程,长期以来在土地使用上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一般也没有办理供地审批手续。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民法典》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指现行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和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是指空中工程和地下工程的土地使用权。空中工程主要是高架桥、电力架空线路,地下工程主要是指人防工程、地铁、地下通道等工程。《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为地方就地下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立法提供了法律基础。二、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深圳立法经验深圳市于2008年8月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政府规章——《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该市地下空间的规划、产权出让、开发建设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作出了详
    2023-05-03
    230人看过
  •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有几种?
    一、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
    2023-06-22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0
      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国家机关负责人证明,或市政府批准设立组织的文件和该组织负责人证明。境外企业、组织提供的身份证明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三)土地权属证明,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1)土地使用合同书。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由权利人自行征地的,应同时提交
    •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使用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7
      "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的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薄内的土地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以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
    • 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定义是哪些?有哪些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
      这是土地确权登记的其中一种。如果你家有土地记得要去登记,因为错过了这一次下次登记工作就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开展了。土地确权保证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相当于给农民手里的土地上了身份证,可以有效的减少农村土地纠纷。
    • 什么是注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注销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包括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终止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的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所进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如依照《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
    •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30
      解释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有效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土地使用权确认的法律凭证; 第三,我国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因此土地使用证还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