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本节所规定的犯罪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0:00:48 171 人看过

第一,刑法第140条所规定的是广义上的产品犯罪,第141~148条所规定的是具体的产品犯罪。第140条规定的犯罪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的,才构成该种犯罪;如果所犯之罪是第141~148条规定的关于具体产品的犯罪,即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按照各该条的规定,都要求把足以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已经造成危害结果作为构成各该罪的条件。但是,如果生产、销售的是第141~148条所列的产品,却不具有各该条构成犯罪所要求的可能后果或者已然后果,而销售金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则按照第140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第二,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第141~148条所列的产品,具备了各该条要求的可能后果或者已然后果的,当然就已经构成了各该条所规定的犯罪;但是,如果生产、销售的第141~148条所列的产品同时又符合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数额的,则行为人的行为实际上同时符合两种犯罪的构成条件,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企业和公民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相应的工作,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机关也是会在各个方面都规定者经营者的各项行为,如果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购买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后,不仅可以要求经营方支付赔偿同时也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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