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咨询和维权体系-范占果律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51:34 185 人看过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严峻的保密形势,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未雨绸缪,采取积极的应对对策,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

1、制定应急预警方案。针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特性和渠道,设计出商业秘密可能遭受侵犯的各种情形,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应急预案,确定侵权事件发生后应当采取的多种应急对策,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处理侵权事件中的职责,切实保证一旦侵权事件发生,各部门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立即进入其紧急应对状态。

2、选择实用的法律咨询模式。根据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建立企业法律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设立法律顾问处、设置法律顾问等任何一种模式,使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为和维权行为更贴近法律,更具法律效力。

3、建立证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绝大多数属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案件。证据是否充分,直接关系着诉讼的成败。企业应当十分重视建立商业秘密有关证据采集的档案管理系统,注重对有关证据的日常收集、归类、立卷、保管、研究、分析、利用和管理。证据采集的类型主要有:商业秘密开发信息、商业秘密确定信息、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合同、商业秘密合法取得的信息、商业秘密属性特征信息、侵权人不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信息、侵权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信息等。在日常商业秘密管理中,要针对证据档案的缺项,注重平时证据的搜集、整理和补充,使每一项商业秘密的有关证据构成独立完整的证据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司法观念
    1、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应当加强,但不能实行刑事优先苏惠渔教授认为,对商业秘密加强保护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无论是从我国的现实国情来看,还是从刑法本身的性质而言,都应当切忌搞刑事优先。他认为,侵权未必就构成犯罪,是否需要通过刑法来调整,应当慎重考虑。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之间,确实存在一条界限,这条界限的划定与国情及刑法功能有关。他指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但是滥用刑法、任意入罪,有悖于刑法的保障机能。游伟教授认为,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应当坚持先民后刑的司法理念,应当始终坚持刑法的补充性原则,摒弃刑法第一性的错误观念与做法。他指出,当前有些地方利用刑法的有关规定介入经济纠纷,搞地方保护主义,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甚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搞刑事打击,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他认为,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刑事优先屡禁不止,一方面是传统的泛刑主义思想作崇,动辄进行刑法打击,视刑法
    2023-08-12
    82人看过
  • 大连保险业成立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服务队
    近日,为全面深入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活动,大连保监局将组织行业开展一系列全覆盖、面向基层、走进百姓的主题宣传活动,大连保险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服务队的成立拉开了大连保险业开展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序幕。同时,大连保险业向行业一直援助的远郊四所农村希望小学赠送了800册小保学保险。此外,大连保险行业文化艺术团两个演出队分赴该市两个养老院开展慰问演出活动。结合城市无偿献血血源紧张问题,大连保险业组织行业人员还发起了无偿献血活动,并为参与义务献血的市民提供采血前验血引导、为市民送水、送食品等志愿者服务。大连保险业还将开展保险宣传上公交、总经理接待日、保险一日体验等多项活动。
    2023-06-07
    19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免费律师咨询:离婚问题法律咨询
    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比较复杂,其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更涉及小孩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法律问题。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之所以难断的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纠纷谁都难以说的清楚、辨的清楚。在我国进行法律诉讼,法官断案的依据主要是证据。当事人咨询律师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必须详尽的叙述双方婚姻纠纷的整个过程,要尽可能多的让律师了解案情,同时应向律师出示相关的证据,因为案情的轻微变化或证据的任何瑕疵都有可能导致律师对整个案情的正确判断,进而影响律师咨询意见的正确与否。咨询律师离婚问题的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20-100元件;(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200元/件;(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00-500元/件。2、计时收费标准:50-1000元/小时,根据咨询的问题不同进行酌减。3、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
    2023-07-07
    457人看过
  • 咨询律师需要签保密协议吗
    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果合同中的内容是涉及到保密的内容,在对方要求自己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应该要签订多一份的保密协议才行。对于签合同之后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但对于具体合同签订内容存疑的时候,建议签订保密协议。一、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只有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能够要求其签订保密协议的;2、保密协议的范围主要是指单位依法享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等;3、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年。二、签订保密协议是否侵犯我们的言论自由权?签订保密协议不侵犯言论自由权。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双方基于自愿签订的,负有保密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
    2023-04-10
    385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范商业秘密的范围
    1、法律如何规范商业秘密的范围p>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和个别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案、草案、样品和模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目录或代码表所列信息,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特殊技术、图纸、生产工艺、技术诀窍、制造方法、生产工艺、经验公式、管理诀窍,各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半成品)的样品(包括模型)2.专用设备及相关图纸、资料3.各种产品的模具、量具及相关图纸、文件、物品4.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计划,各种产品(包括组件)的数据、过程和结果5.调查、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资料,与标有商业秘密的公司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是什么
    2023-05-07
    375人看过
  • 浅析如何要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案件中,就商业秘密权是否存在,是否有侵权行为等等举证责任问题往往困扰着诉讼各方,包括法院。本文仅就如何举证确立商业秘密权作如下探讨。首先,权利人应当确权,明确要求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权的范围。商业秘密权利人提起诉讼,提供证据证明该商业秘密的开发或形成过程;同时应当提供商业秘密的载体,固定其主张的商业秘密的范围或者秘密点,也就是说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明确请求保护的技术信息与公知公用信息的区别点。即应当明确所谓所诉为何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权利人仅把堆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只笼统提出要求商业秘密保护,此时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归纳出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说明或不能说明,表明权利人没有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形式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就不能转换到被告身上。其次,权利人应当证明自己的该项权利不为公众所知悉。1995年国家工商管理局在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将不为公众所知悉解释
    2023-06-08
    312人看过
  • 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执业资格
    许多人找律师一般是熟人介绍,或者律师朋友介绍,或者因为诉讼委托过律师的朋友介绍。朋友介绍的律师,优点是朋友认识并比较熟悉。最好事先去官网查询,可以看到律师的学历、经验、专长以及曾经办过的案例,在没有约见律师之前就对该律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聘请律师必备常识1、当事人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应及时请律师。这样,一方面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开始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2、聘请律师,应当前往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查看该所是否悬挂由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一般不要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与自称律师的人洽谈委托事项。3、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
    2023-07-09
    480人看过
  • 罗欣律师成功授课《商业秘密保护实务》
    创新是科技发展的源泉,创新也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竞争的加剧,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得长久有效的发展,就必须不断的根据市场的需求及企业自身的状况进行开拓创新。而开拓创新可使一个企业充满活力,创造出丰硕成果。那么,对企业而言,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成果,确保自己的投资成果不被别人窃取或不正当的利用。这其中就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我们常常在困惑,争议发生之前的状况到底是怎样的?律师除了进行风险处置之外,相应地也提供风险预防服务,为什么人们喜欢在争议发生后找律师来“搞定一切”,而不愿意在争议发生之前就把“篱笆扎扎好”呢?为此,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研究发展与对外合作事务负责律师、劳动法资深律师,研发培训运营中心主任罗欣律师于2010年8月5日在美丽园龙都大酒店举办了一场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的培训课程。本次课程主要分为:1.
    2023-06-09
    15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不能仅以治安处罚作为手段。侵犯商业秘密已构成违反刑法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于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若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则不能仅以治安处罚作为手段。因为侵犯商业秘密已构成违反刑法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商 业 秘 密 】 如 何 界 定 ? 治 安 处 罚 可 以 吗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会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10-01
    138人看过
  • 商业秘密载体与商业秘密保护是怎样的
    商业秘密的载体通常表现为纸质文件、磁质文件。特别是磁质文件,其容量大、体积小、易复制、易携带,一个小小的U盘可以存储上千页图纸的内容,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有效管理商业秘密载体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商业秘密如何保护1、建立保密室。现实中的泄密案件,很多是内部员工轻而易举地就获取了商业秘密文件或其复印件并带到新单位予以使用。因此,为了防止商业秘密被内部员工或外部人员非法获取,建立安全的保密室是十分必要的。建立保密室,可以使得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变得不可能或难以实现,这样,保密室可以极大地降低商业秘密泄密的概率。保密室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原则,应四壁坚固,相对独立,离地面有一定距离。同时,在保密室内部,应安装摄像装置,这样,可以有效监控企业的商业秘密,及时发现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并为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提供证据。2、划分商业秘密等级。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与
    2023-04-17
    194人看过
  •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及立法建议
    【关键词】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立法完善在工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商业秘密已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者被他人使用,将给权利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维护经济秩序,保证经营者合理合法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对商业秘密进行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对什么是商业秘密还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在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中,商业秘密及其范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上讲,商业秘密通常仅限于工业适用技术,即仅为工业目的而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知识。如设计图纸、工艺流程、配方、生产资料等。广义上,商业秘密一般是指工业、商业、管理的秘密信息,包括工业技术、商业、管理、财务或其他性质的秘密知识和经验。事实上,从当前社会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现状来看,狭义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为此,我国于9月2日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2023-05-07
    344人看过
  • 为什么要咨询律师?如何向律师咨询?
    作者:如今的社会,法律成为您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衣食住行中的问题、事业发展中的麻烦,到这里来问问专业律师的看法,相信您能受益匪浅!网站提供咨询的律师均为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并且具有一定的专长,他们每天都在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专业的事情当然要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在本站中,您只需在网上填写要咨询的详细信息,律师看到您的问题后,会就您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信息会显示在我们的网站上。如果您想就您提交的问题和律师进行深入的讨论或想聘请律师帮您处理,您可以根据我们网站上显示的律师信息和律师、律所直接联系,并委托他们处理您的法律事务。在咨询中您应当尽量真实详尽地填写您的问题,以便于律师准确把握,有针对性地为您解答。
    2023-06-06
    43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技术含量高,信息含量大,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特征。在信息传输无限制的网络时代,如何保证这些技术和信息不被公开或被竞争对手所掌握,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可以说,商业秘密的保护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各阶段,尤其是在研究开发期、业务稳定发展期和风险融资阶段。因此,在商业秘密的保护中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商业秘密一旦遭到侵犯,即使获得赔偿,有关信息的秘密性也可能丧失。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主要是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和外部交往活动中的泄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研发阶段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在技术开发阶段,对技术情报、资料、试验数据,设计方案,技术程序、电子文档,开发计划和进度等信息缺少保护,尤其是对核心技术员工掌握的技术数据和成果缺少有效监控,有的技术开发人员甚至为了晋升高级职称擅自发表论文,把整个技术研制的过程、主要理论依据、
    2023-06-24
    250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吗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给受害人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当赔偿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取得的利润。
    • 咨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有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义务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由于工作关系,劳动者知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延续的,不管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竞业秘密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2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被侵权怎样鉴定,商业秘密侵权鉴定的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实践中商业秘密侵权鉴定是比较特殊的,有些法官直接将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委托鉴定内容。我们认为,委托鉴定的对象应当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判断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有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也进行了解析,因而“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经属于“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司法鉴定中不应将此作为委托鉴定的事项。但对于构成商业秘密的三项要件是否属于可委托鉴定的“事实问题”,因
    • 司法维权与律师咨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9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