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12:58:54 56 人看过

一、申请执行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在探讨申请执行的立案条件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些条件是确保执行程序能够合法、有效地启动的基础。具体而言,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这是申请执行的先决条件,意味着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已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并具备了法律效力。

2.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如支付款项、交付物品或完成某项行为等。

3.申请执行人资格合法: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权利人或者其合法承受人,以确保其有权启动执行程序。

4.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义务人)未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这是申请执行的根本原因。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以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以支持其申请。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需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明确表述其申请执行的请求和理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名或捺手印。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提供证明申请人身份和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仲裁机关或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均需按照特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为了便于执行,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清单。若已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还需提交相关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一个严谨而有序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2.法院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执行的条件是否满足,以及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3.立案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正式立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执行通知:法院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5.采取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执行结案:当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经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时,案件将执行结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讨薪的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一、讨薪的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先予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具体规定。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为45天,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至60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赋予劳动者在讨薪、工伤医疗费等案件中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劳动者在仲裁庭作出终裁决定之前就能获得法律救济,这有利于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两项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时,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后,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适用
    2023-04-01
    408人看过
  •  了解申请执行案件是否立案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如何查询申请执行的相关信息以及申请执行的期限和计算方式。执行立案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也可以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可以通过所申请的法院强制执行局来查询申请执行的相关信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立案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 申 请 执 行 期 限 】 法 律 文 书 规 定 履 行 期 间 的 计 算 方 法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这意味着,如果法律
    2023-09-06
    395人看过
  • 申请执行超期限能否立执行案件
    一、申请执行超期限能否立执行案件对于超过执行期限的申请执行,一般来说,法院不会主动对时效问题进行裁判,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时效问题,法院不主动审查。但被执行人提出时效问题,法院将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执行的条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申请执行
    2023-12-02
    119人看过
  • 强制执行集体案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集体案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6.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7.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8.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
    2023-10-07
    238人看过
  • 立案申请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立案申请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二、刑事立案了民事还能诉讼吗刑事立案了民事还能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立案之后撤案条件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
    2023-08-31
    211人看过
  • 执行申请的立案需提交哪些材料呢
    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受理范围: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限: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
    2023-06-13
    343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的程序?
    一、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有:1.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由本院一审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2.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者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二、申请法院执行的程序申请法院执行的程序是: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
    2023-06-06
    70人看过
  • 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都有哪些?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其复核报请程序的相关规定一般包括: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
    2023-08-12
    215人看过
  • 立案条件有哪些哪些条件可以立案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立案处理的条件一般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经侦科立案条件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如下:(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31
    243人看过
  • 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规定有哪些条件
    一、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规定有哪些条件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条件包括: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规定有哪些条件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条件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
    2024-01-29
    168人看过
  • 案件申请执行增多、变难有哪些原因
    案件申请执行增多、变难主要原因1、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当事人之间因权益纷争而涉讼的案件大量增多,有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置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置对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于不顾,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能拖则拖,能避则避,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债务人越来越少,导致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民事诉讼法对权利人申请执行规定的期限较短,短的六个月,长的也只有一年。因此,当事人害怕过了申请执行期限,即使明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类案件不是法院想执行就能执行的,结果只能是执行积案越来越多。3、诉讼费的下调也是执行案件大量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诉讼费的大幅下降,打消了很多人对诉讼风险的顾虑,诉讼案件增多必然导致执行案件增多.尤其是执行案件是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后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因此申请人在没有执行风险的顾虑下,根本不管被执行人是否
    2023-04-27
    230人看过
  • 执行案件立案管辖规定有哪些?
    一、执行案件立案管辖规定有哪些?(一)级别管辖(1)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2)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3)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4)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普通管辖(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3)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生效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
    2023-06-18
    315人看过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二、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2-24
    500人看过
  • 立案执行和立案的区别有哪些?
    一、立案执行和立案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程序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
    2023-04-12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们专业代理未执行案件怎么办,申请执行立案,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们专业代理未执行案件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
    • 讨薪的案件能申请先予执行吗?有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讨薪的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执行立案申请和执行实施立案申请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
    • 需要立案的执行案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9
      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
    • 什么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7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这是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申请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