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1:51:05 304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方式

1、方式: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我国《民法典》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3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上述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和拍卖,应当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招标、拍卖公告,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②土地界址、面积等;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④土地用途;⑤使用期限;⑥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3)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基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事实,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取得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首先,对于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据征收的规定给予补偿。其次,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不适用征收的规定。但是,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按照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交纳出让金的,因此,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还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2023-07-29
    224人看过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抵押的效力规定如下:(1)、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2)、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条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
    2023-03-17
    29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一、不动产相邻权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者用益物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相邻权人应当遵守的原则:1、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习惯。3、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4、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提供必要的便利。5、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二、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
    2023-03-16
    9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下吗?
    不一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要看取得的是哪一部分的使用权利。如果完全取得,才对整块地以及上下取得使用权利。一、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定义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2、两者的使用主体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成员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主体并没有限制。3、两者的土地权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只限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指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二、关于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
    2023-03-22
    70人看过
  • 建设土地使用权概念
    土地使用权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早年买的宅基地现在要怎么办啊?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的,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房屋产权年限过了会怎样自动续期首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次,土地所有权的起始年限是从开发商拍下土地算起的,开发商拍下土地后,还需要花费几年时间规划设计、开工建造,再交付给购房者家。因此,购房者手
    2023-06-20
    302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一、划拨性质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房子有房产证,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进行贷款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进行贷款。使用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同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
    2023-03-07
    355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要求与规范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与平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二者也存在着诸多区别:1、在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上有所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2、权利内容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入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建设用地使用
    2023-07-04
    30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间设立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什么时间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自登记起而设立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条款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口头出让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可
    2023-06-15
    222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变动规则
    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不动产变更所有权需要登记才发生变更的效力,动产直接交付就发生变更的效力了,不一定要求是直接事实的交付,也可以采用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形式实现交付。但是
    2023-03-31
    420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宅基地使用权是权利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从设定土地上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而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2)从利内容上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而宅基地权人只能占有、使用;(3)从权利人上看,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广泛,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仅限于集体组织的成员。一、建设用地与宅基地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转让是有限制的,只能转给村集体的人。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
    2023-02-14
    173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分别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如下: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
    2023-08-11
    98人看过
  • 自然人使用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流程1、受理:0工作日;符合办理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的,窗口人员即时受理,办理完成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符合办理条件、但提交材料不全的,窗口人员明确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充完整后受理。2、审核:2工作日;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审批决定,记载入簿。3、缮证:1工作日;制作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4、结果送达:0工作日;EMS寄递或当场送达。
    2023-08-10
    8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具备动产属性?
    动产和不动产的定义及区别在于可移动性和不可移动性,土地使用权是权利而不是物,与土地所有权不同。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用途,如居住用地的使用权为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等用地的使用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权为50年。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可移动的物品,例如汽车、家具等。而不动产则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品,例如房屋、土地等。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2024-01-05
    177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可以依照法律进行出资、转让和抵押等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
    2023-06-25
    36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以什么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通常用什么方式进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5
      1、权利人有权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 2、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3、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限制性规定。
    •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9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形财产。《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不存在物质实体,只能通过法定的土地体现处理,应当认定为无形财产。 【相关延伸】 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怎么写? 答: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土地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4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租赁、划拨等。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等。国有土地租赁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