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01:30:32 343 人看过

一、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财产其中就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债权人死亡后,其债权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二、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三、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二、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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