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对民事主体哪方面的社会评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24:46 133 人看过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一、如何区别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民事主体;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享有的人身权利;

2、不同的对象。荣誉权的对象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证书等,名誉权的对象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3、获得的程序不同。荣誉权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才能获得,而获得名誉权不需要授予等特殊程序自然享有;

4、能否取消,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以依法剥夺,名誉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

5、侵权方式不同。荣誉主要是否定、贬低、亵渎他人荣誉或非法剥夺他人荣誉,侵犯名誉权主要是侮辱和诽谤。

二、人格权包括哪些特征?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

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主体普遍性。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三、曝光小偷是否有名誉权纠纷

曝光小偷身份不会侵犯其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对于小偷身份的曝光,既不是侮辱,也不是诽谤,而是对于客观事实的陈述,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由于其自身的身份而非信息曝光的行为导致的,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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