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已换押公安机关还可以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5:10:50 191 人看过

一、犯人已换押公安机关还可以见吗?

是否可以见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在中国,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犯,经侦查预审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时,或者检察院审査或侦查完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受理审查公诉时,都应办理换押手续,并书面通知监所。目的是使各办案机关正确掌握未决犯罪的处理情况,分清责任,便于检査管理。

二、犯罪嫌疑人换押的法律规定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四)、办案人员凭加盖看守所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解。

(五)、《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公安部新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程序规定》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核实辩护律师收集的证据以及告知辩护律师移送起诉情况等程序,修改了法律援助规定,取消了涉密案件委托辩护律师需要经过批准的规定。为保障律师会见权,强调“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在押犯罪嫌疑人”,保证律师能够在法定期限内确实会见到在押犯罪嫌疑人。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监听”的基础上,《程序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同时,对于辩护人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程序规定》规定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要求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保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知识拓展:什么是律师会见?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
    2023-05-01
    15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的换押证规定是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
    2023-04-28
    35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未立案可以去抓犯罪嫌疑人吗
    在没立案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抓人的。如果已经立案了,公安机关抓人是可以的,同时也是可以拘留嫌疑人的。但是在没有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情况下,是不能逮捕的。在拘留24小时后必须释放。律师补充: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
    2023-05-06
    17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可以扣押物品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被侵权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登记。不得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从三个方面掌握公安机关扣押物品的范围:一是扣押范围是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占有或者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的地方发现的任何实物,如赃物、工具、文件等。只要这些物品与案件有关,公安机关有权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作为证据使用。第二,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登记。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赋予公安机关扣押物品的权力,主要目的是保护证据,防止证据被隐藏或损坏。但对于被侵权人或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一般不会发生隐匿或损坏。只要登记注明,确保治安案件可以随时检查,就没有必要扣押。扣押物品必然会影响物品所有人对物品的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或善意第三人的
    2023-08-07
    49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采集个人信息吗
    可以。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基本信息。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时甚至会包括婚姻、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收入等相对隐私的个人基本信息。2.设备信息。主要是指消费者所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终端设备(包括移动和固定终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内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等。3.账户信息。主要包括网银帐号、第三方支付帐号,社交帐号和重要邮箱帐号等。4.隐私信息。主要包括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5.社会关系信息。这主要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6.网络行为信息。主要是指上网行为记录,消费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行为,如上网时间、上网地点、输入记录、聊天交友、网站访问行为、网
    2023-04-21
    42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亲属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一、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亲属什么时候可以会见关于拘禁时限及家属探访问题,主要需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一旦犯罪者被刑事拘留,拘留单位应于拘留满24小时内联系其家属;2.如果因侦查需要而推迟通知书发送,待相关障碍消除后即刻通知亲人;3.在此期间,亲戚不得探望被拘留者,但律师可进行探看,且有必要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有权在场监督;4.行政拘留则应遵循拘留所指定探视时间,亲属或朋友需提前预约并在规定时间段探望受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权益在被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赋予的各项
    2024-07-04
    9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没证据可以拘留人吗
    可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条件是: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作出了规定。二、刑事拘留是否是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023-02-18
    407人看过
  • 已决犯可以会见律师吗
    法律综合知识
    可以。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的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一律要在监狱内的会见场所进行。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咨询,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律师,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担任代理人的律师,以及接受在押罪犯委托,代理调解、仲裁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2024-05-05
    429人看过
  •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问询还会关押吗
    看情况:一、公安取保后,案件最终还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如果法院在审理时,法院认为被取保的嫌疑人构成犯罪且不适合判决缓刑的话,在判决后或在审判时法院会要求再对嫌疑人进行关押。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会关押。《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6-18
    47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验证出来已经一年以上的指纹吗
    一、公安机关可以验证出来已经一年以上的指纹吗只要指纹得到充分保存,它便能长期且稳定地用于身份验证。至于身份验证的时长,其实并无明确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指纹印记是否遭受了损伤或磨损的影响。换句话说,在没有受到外部力量破坏的前提之下,指纹在数日内通常能够保持完好,从而保证其可供进行准确的鉴定。《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指纹信息包括:捺印的十指指纹(含指节纹、掌纹)及相关人员的信息;现场提取的指纹、指节纹、掌纹痕迹及相关案(事)件的信息。二、公安机关可以管辖侵占罪吗公安局依法接受并展开立案侦察的职责,以确保无论是何种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惩处与制裁。然而,案件的最终判决和审理权限则归属于法院,且其也拥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侵占类案件通常会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到公安局的视野范围内:首先,当受害者遭受不法侵害时,他们有权向公安局进行报案;其次,法院依据
    2024-07-06
    161人看过
  • 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
    一、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有罪。如在侦查阶段,犯罪的人之所以叫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凡是疑似触犯《刑法》,但还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到底有罪没罪,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来确定。除人民法院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认定一个人的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二、犯罪嫌疑人不被起诉的情形有几种?1、法定不起诉也就是说依法应当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
    2024-02-02
    67人看过
  • 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可以抵扣服刑时间吗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抵扣服刑的期限的。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期的相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一、管制与拘役的区别缓刑与拘役的区别刑期不同: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2、执行方式不同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拘役管制属于什么类型的
    2023-06-25
    435人看过
  • 司法机关依据担保函可以办换押吗
    依据担保函不可以办换押,换押手续主要就是换押证,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不计算羁押期限,或者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在该情形出现或者消失后3日内,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一、换押和通知范围(一)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
    2023-03-01
    31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异地拘传嫌疑人吗?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该规定显示了法律对传唤的讯问地点作了明确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因此公安机关是可以异地传唤的。拘传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023-05-0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与家属会见吗,是必须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
      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是可以与家人进行通信或者会见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也就是说,根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是可以与家属会见的。但是,必须经过案审机关的批。同时,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
    • 因犯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羁押了还会被判刑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不一定,人民检察院有决定是否起诉的权利,而是否符合不起诉标准,建议您咨询本所律师。
    • 公安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相关的工具吗?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哪些物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对于未涉案的工具,公安机关不得扣押。为了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但必须出据扣押清单。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对下列
    •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盘问犯罪嫌疑人的临时羁押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
    • 公安机关可以扣押欠债人的车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扣留欠款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未经允许扣留欠款人的车辆的,车主有权要求返还原件。如果是留置权,车主未偿还贷款,留置权人有权优先支付车辆出售和拍卖所得的价格。所谓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是一般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