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2:26:33 245 人看过

一、目标任务。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万户以上。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加大对沿淮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补偿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安徽省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公开内容及时间(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时公开如下内容: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包括处室职能、处室领导成员岗位职责。长期公开,及时更新。2.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包括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长期公开,及时更新。3.动态信息公开。包括住房保障工作检查、调研、会议等具体信息。及时公开。4.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年初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定期公开全省保障住房开工率、竣工率和分配数,年终公布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5.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包括各项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处室办事程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
    2023-04-22
    239人看过
  • 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要求,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二)基本原则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我省改革发展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二、主要内容(一)试点范围和时间在全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指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
    2023-04-26
    268人看过
  • 山东省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安居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一)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开发建设和供给分配体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以下简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确保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居住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安居工程的部署,制定本方案。(二)安居工程是指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安居住宅开发建设和供给分配体制及制定、组织实施与该体制相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和方案的一项系统工程。安居住宅是指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以建设成本价或房改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提供的、符合一般职工住宅设计标准的、市政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的住宅。安居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和方案;2.建设和筹集安居住宅;3.登记和认定住房困难户;4.分配、出售和管理安居住宅。(三)实施安居工程的阶段目标:1.1996年底以前建设和筹集的安居住宅
    2023-04-22
    409人看过
  • 安徽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变化及影响
    新高考的变化有哪些:1、不分文理科,改为“3+3”模式。高考科目将由3门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自选3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组成。PS: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上述6科,还增加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2、录取模式改为“两参考、一依据”。之前的高考录取模式为“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录取,新高考后录取模式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2018宁夏高考改革方案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
    2023-07-08
    360人看过
  • 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国务院棚户区改造最新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
    2023-12-03
    168人看过
  •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及《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皖政[2002]1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城镇规划区内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是指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应当交纳的住房租金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第四条省级政府
    2023-06-10
    450人看过
  • 棚改实施方案
    工程施工
    1、前期准备,项目选址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2、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3、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4、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5、验收阶段,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分配、管理流程。常德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
    2023-07-02
    485人看过
  • 安徽省9个市实施廉租房制度明年全面实行
    记者昨天获悉,省物价局日前会同省建设厅就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制定了《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并从现在起实施,以促进加强宏观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全面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据了解,廉租住房租金管理是指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应当交纳的住房租金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凡安徽省城镇规划区内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应当交纳的住房租金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均由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补贴标准,应当按照市场住房平均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制定和调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应当遵循公正
    2023-06-10
    395人看过
  • 安徽省政府关于发行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文号:为筹集全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经委委托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发行债券,一九八六年年底前发行5,000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债券全称为“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发行债券年利率9%,期限两年,到期还本付息。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二、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省经委计划内3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扫尾工程,贷款年利率11%。实行税前还贷。需要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如超过原核定规模,须报省经委重新认定后方可贷款。三、按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两年期年利率8.64%计算,其利差2.36%,属于那一级的项目,即由那一级财政补贴,或由经委从提成的折旧基金中给予补贴。四、此项贷款属地方自筹,按自筹技改项目统计,不计银行技术改造贷款规模。五、委托发行债券付给基层的劳务费,不计奖金额,不交奖金税。有关发行债券的具体工作,由省工商银行组织实施。
    2023-06-05
    71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阅读全文】《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业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业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
    2023-07-02
    434人看过
  • 安徽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失效]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安徽省村镇建房用地必须按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办理。第三条村镇建房必须按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好统一规划,使村镇建房布局合理,节约用地。第四条社员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一、城郊、农村集镇、公社所在地和圩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五厘。二、淮北平原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五厘;其他地区的小块平原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三分。三、山区、丘陵地区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地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分五厘。如占用耕地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五厘。第五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建房户,可享受所在地区的每户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超计划生育的建房户,其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区最低标准划给。第六条村镇社员和居民已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如超出本办法所规定的限额,可在统一规划村镇建房时逐步划出,或
    2023-04-22
    275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各支行:近年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逐年扩大,基金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但是,一些地区由于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相互配合不紧密,基金管理不规范,导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业务经办、专户、征收和支付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协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64号)精神,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各级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经办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2023-06-09
    123人看过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太湖县地方税务局文件太地税征[2006]81号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地税分局、稽查局: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6]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
    2023-06-07
    202人看过
  • 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98]53号各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毫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98]53号各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毫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第一条为实行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下简称“省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省级统筹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
    2023-06-09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黑龙江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如何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黑龙江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2016年黑龙江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各市、县政府在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危房改造补助配套,可依据农村危房翻建新建、修缮加固、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
    • 安徽省考试费改正方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找到类似《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这样的公告,里面写着。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
    • 锦州院落改造实施方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4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
    • 2016年北京危房改造方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7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会同市农委、民政局、市残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四大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根据工作计划,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针对已建卡贫困户、低收入户、农村分散供养贫困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人群。从2018年开始,针对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北京市因地制宜,制
    • 安徽房屋改造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31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