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参与原被告、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也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确定第三人资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尚未作出最终裁决或者裁判的;(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主张应该在什么时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
第三人是劳动争议的第三人。
48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
70人看过
-
当事人离婚时争议的财产涉及第三人,如何处理
449人看过
-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3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可以追加第三吗
3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
304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第三人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9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停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
-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有第三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5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
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