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24:53 392 人看过

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具体量刑。即承担资产评估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构成本罪,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披露不重要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披露不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3、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三、刑法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构成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7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对专利权的国内优先权作出了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能够享有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对《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理解1、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关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的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法享有申请专利和取得专利权的权利。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依法取得专利后,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一样,对其专利享有专有权,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并获得报酬,也有权转让其专利权并取得转让费等等。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这些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
    2023-08-04
    462人看过
  • 刑法第399条第2款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概念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1、罪体主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行为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这里的违背事实和法律,是指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民事审判,指依法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案件的活动,包括民事案件、海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审判。行政审判,指适用行政诉讼法审判案件的活动,即行政案件的审判。裁判,包括判决、裁定和决定。枉法裁判是指该胜诉的判败诉,该败诉的判胜诉等。2、罪责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明知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3、罪量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
    2023-06-12
    280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第67条第三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3款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规定的是坦白制度及其处罚原则。第六十七条第3款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67条第三款是坦白还是自首?刑法第67条第3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
    2023-06-30
    435人看过
  • 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一、刑事自诉案件具有哪些特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二、刑事自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
    2023-06-22
    175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的内容第三章都讲了什么?
    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内容第三章都讲了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章回避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
    2023-06-03
    3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84条主要讲述了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解决劳动争议而做出裁决的劳动执法活动。(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并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上限于争议当事人的自愿申请。(三)劳动争议的仲裁是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
    2023-04-13
    405人看过
  • 刑法第405条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参与同际竞争,从1985年开始,我国按照国际惯例,逐步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即在企业产品出口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单证等,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再退还给该企业。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大肆骗取出口退税活动,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了实现其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他们千方百计地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用于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而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为他人非法提供这些出口退税凭证,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使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危害。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
    2023-06-02
    348人看过
  • 商标法第64条第2款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内容如下: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商标专用权人3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也无其他损失的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知识产权的确立、保护,目的是为了倡导、鼓励、使用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从而将无形的知识财富转化为有形的物质财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获得知识产权的目的,不是为了
    2023-02-16
    52人看过
  •  刑法第67条第三款:缓刑的规定
    2021年《刑法修正案八》添加的缓刑规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旨在缓解刑罚过轻的现象,促进犯罪分子改造和社会和谐。缓刑的适用情况有严格规定,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在某些罪案判刑中可以判处缓刑,但若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则不能减轻处罚,也不能争取到死缓。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完善刑罚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2021年《刑法修正案八》在第六十七条中添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虽然犯罪嫌疑人未满足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可以从轻处罚;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则可以减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在某些罪案判刑中是可以根据此条款判处缓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即便有这一条也不能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一定能争取到死缓。2、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
    2023-08-27
    7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讲什么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什么是经济犯罪吗?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经济领域中违背经济管理制度,危害正常经济秩序,触犯法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关于宪法的相关内容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切国家权力属于
    2023-03-04
    188人看过
  •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的立法问题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条第一款规定的是选择罪名,分别规定了两个罪名。即:“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适用本条第一款法律规定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证件”或“印章”行为,构成该款罪是毫无疑问的。假如行为人仅仅实施了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是否也构成该犯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行为,就会发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将很难构成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这里的国家“公文”指的是国家机关一般性的文件,而一般性的国家公文应
    2023-06-11
    317人看过
  •  刑法第174条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其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到法院。法院将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如 何 向 法 院 提 起 公 诉 ?公诉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步,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民检察院如何向法院提起公诉呢?首先,人民检察院需要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符合起诉的条件。在审查的
    2023-09-01
    149人看过
  •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如下: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3、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判刑的基准如下:1、量刑基准。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2、量刑基准的确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
    2023-08-11
    248人看过
  • 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
    妨碍执行公务罪,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既遂,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277条立案标准是怎样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妨害公安应当进行起诉,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不予起诉。是否需要对妨害公务进行起诉主要由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
    2023-08-03
    27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民法典》第229条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 《》第229条该怎么理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此处应当理解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判决书其实变相减少了利息,把约定的4倍利息降至2倍了。根据经验判断,原告应该是在向法院起诉时,要求利息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所以法院的判决书只能判决生效之后的利息是按2倍计算。
    • 刑法第73条怎么讲?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刑事诉讼法229条与254条有什么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是不同的条款。229条说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253条说的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食品的召回管理办法第2条里面讲的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