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出具借条是否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7:12:17 193 人看过

个人名义出具借条是可以的。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借款忘记约定利息怎么办

借款忘记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法书利息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利息的约定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则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么

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以公司名义出具欠条未获授权个人担责
    李女士以广西某建设公司名义向黄先生出具了一份欠条,称该公司尚欠黄先生水泥款156228元。事后,黄先生多次催款未果,遂将某公司与李女士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偿付拖欠的货款。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李女士偿付原告黄先生水泥款156228元,并驳回原告黄先生对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15日,被告李女士向原告明邦建材店业主黄先生出具了一份欠条,写明:“截至2006年10月15日止,广西某建设公司尚欠明邦建材店水泥款为156228元,欠款单位:广西某建设公司,李女士代。”在出具上述欠条时,被告李女士并非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的财务人员,亦未有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的授权委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女士事后也未得到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的追认,故其在欠条上签字的行为应属个人行为,不能认定为代表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的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应由
    2023-06-08
    435人看过
  • 名义出借人是否有诉讼权
    的确如此。在法律意义上,合同具有其特殊的相对性原则,根据该原则,依法设立的合同对于各方当事方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因此,每一位合同的签署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合约规定,按照约定的条款积极履行自身义务,而不能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名义出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以借款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4-29
    280人看过
  • 收款凭条能以个人名义开具吗
    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一)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二、第十一条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
    2023-04-27
    302人看过
  • 个人名义打借条有效吗?
    个人打借条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表明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借条约定的具体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有法律效力,其证明的借款关系中权利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借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借”或“今借”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借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借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条则需署上立借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借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一、数额较大的欠条怎样写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
    2023-03-10
    484人看过
  • 以别人的名义写借条
    法律综合知识
    只要借条能真实地反应借款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借款人的亲自签名,即为有效的。写借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有双方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2、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3、借款原因、具体借款的币种、数额,需要有大小写;4、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如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5、借款人亲自签名或盖章;6、写上日期,具体到年月日。若还是不放心,可以请第三人做见证,或是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4-05-06
    225人看过
  • 公司账户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开立
    公司账户能以个人名义开立吗?不,没有保护。这违反了公司法和会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存放公司资金;(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相同的业务;(六)接受委托(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的;(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其收入归公司所有。因此,设立公司时,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账户,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完本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
    2023-05-31
    306人看过
  • 借款人向出借人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合法?
    重新出具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借贷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签订,但如果涉及到一方私自更改条款签订借条的,那么是无效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一、赌博借钱借条是否有效?赌博借条属于非法债务,所以法律上是认定为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非法的借贷关系其本身就
    2023-04-10
    459人看过
  • 借款人是否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
    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但是前提必须是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没有借条该如何要回借款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023-03-27
    126人看过
  •  个人名义是否可以用于商标注册?
    个人名义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个体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或签约人身份证及承包合同,且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限制在其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个人名义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个体户申请注册商标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2.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注册商标时,需提交签约人身份证及承包合同;3.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限制在其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 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有限制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不能超出《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指南》中列举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因此,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是有限制的。同时,《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指南》还明确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不能超出《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指南》中列举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因此,商标
    2023-08-27
    100人看过
  •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经营企业?
    不可以,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可以开公司,但是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能炒股吗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以个人的合法财产建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或者利用办公室的设备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股
    2023-07-04
    124人看过
  • 同笔借款两个人分别出具一张借条可以吗
    借条里面有两个借款人是合法的,对于借条的签订是需要对借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借款方为两个人的,那么需要由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一人拒不还款的,可以由另外一人来还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如果一张借条有两个借款人,应当这两个人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原告要求两个被告双方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也会判决两个被告同时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判决生效后还是不能履行法院判决,可以要求直接执行旦单测竿爻放诧虱超僵任何一个被告承担判决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
    2023-03-26
    108人看过
  • 借名借钱给别人,出具借条有效吗
    在借名借贷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借款行为所引发的复杂事项,其效力的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在借款方与实际借贷方之间具有清晰且明确的契约共识以及真实的借款意向,并且借据所呈现的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对形式上的规定要求,也满足实质性的要件条件,那么这份借据便可能具备法律效力。然而,一旦某些特定的违法情形如欺诈、威胁或者共谋等出现,那么这份借据就很可能被视为无效。举例来说,假如借款方明明知晓对方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却仍然提供资金支持,那么这样的借款关系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12
    204人看过
  • 私人名义的借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公司以私人名义写借据是否有效取决于私人身份。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代表,则有效;与公司无关的个人或不能代表公司的个人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借据的书写方法有哪些借据的书写方法: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贷款期限应写清楚,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4、具体还款日期应写清楚;5、贷款利息应写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应明确,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应约定;6、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支付方式应写清楚;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指纹或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
    2023-07-02
    173人看过
  • 借款人还钱后,是否需要出借人出具收条
    借款条还款后财务不一定退还借条。员工借款公司借条还款后无须退还的;借条在财务做账时,是要作为附件装订的,是财务的规定,还款的时候,要填写还款单,并且也作为一个单据装订。并且入账,并且给本人一个还款收据,职工只要保留还款收据就可以了,表示已经还款,无需归还借条。可保留的证据有,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还可以提供已经还款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
    2024-07-26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民间借贷?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16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性表现在自然人与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团体之间的资金互通往来活动。公务员之间的资金借贷也属于此类活动,因此具有特殊性。 民间借贷活动必须遵守平等、自由、公正三大原则,同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也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持合理性。若公务员以民间借贷形式获取的利益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利率四倍以上,那么这种高利贷模式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2022年个人名义是否可以投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不可以。招投标工作中并不是每一中情况都有直接对应的条款。但是,可以用现有规定做简介解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也就是说一起投标,当然在实际操作阶段会确定联合体主体,但仍是两家单位。
    • 是否可以用两个人的名义办A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行目前不办理联名借记卡业务。感谢您的访问。
    • 以他人的名义打欠条是否会构成借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9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一般是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公司借款可以以个人名义向法人借款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具体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