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0:00:46 65 人看过

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2、公租房有那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3、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4、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5、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6、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7、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8、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0、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12、.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13、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14、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15、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16、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17、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18、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20、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21、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22、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23、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4、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市场火爆专家解答租房常见五大问题
    近期本市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回暖,成交量上升,不少读者来信来电咨询在租房过程中碰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对此,笔者特意采访了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主任祝满清,请他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解答。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答: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问: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答: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
    2023-06-10
    328人看过
  • 鄂尔多斯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2023-05-10
    125人看过
  • 年休假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综合知识
    1、是不是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2、新入职的员工在前一家单位离职后曾待业数月,能否认定为连续工作,实践中一般允许中断多久算连续?答:国家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中断多长时间不能被认为连续工作,因此实践中对此问题的认定争议比较大,各种观点见仁见智。第一种观点:中断多长时间不能被认为连续工作,个别地区作出自己的规定,如重庆市《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是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实践中,考虑到员工重新找工作需要
    2022-11-18
    62人看过
  • 加班常见问题解答(一)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当然也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答: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2022-10-29
    219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有哪些常见问题
    1、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2、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3、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
    2023-02-24
    225人看过
  • 哈尔滨供暖缴费常见问题及解答一览
    1.我家住顶层有阁楼,想增加些暖气片,需要缴纳热费吗对已安装采暖设施的室内复式结构上层、阁楼、自行封闭的露台等,没有计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凡其层高超过2.1米的部分计入供热面积,不超过的不计入。没有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用户加装暖气时,必须征得热企同意,并且由热企来安装暖气片。2.新建住宅第一年热费怎么交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缴纳。新建房屋在供热期间进户的,供热单位应当按实际供暖月向用户收取热费。当月20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暖月,在供暖月内,15日(含15日)以内收取半个月热费,15日以上收取一个月热费。3.滞纳金从何时开始计算如与热企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缴热费,供热单位可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按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如未签供热合同,供热单位将按《办法规定,自下一年1月1日起开始计收滞纳金。4.居民必须与热企签供热合同吗合
    2023-05-10
    115人看过
  • 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查询
    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目前尚未开通网络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1、电话查询:拨打盟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电话2、个人持身份证随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3、持本人公积金账号到签约银行网点查询。[鄂尔多斯公积金查询数据由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77-832134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北路4号电话:
    2023-05-09
    473人看过
  • 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是多少
    一、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是多少知道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号码能为查询自己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查询自己的个人住房公积金。1、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是0477-8321349,,可直接拨打此电话查询。2、还可以通过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官方查询网址查询您所想知道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3、还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作用是用来买房、租房、装修等。具体如下:1、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
    2023-04-23
    145人看过
  • 关于涉外房产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房产问题房屋产权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许多房屋自然损坏严重,有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还有一些产权也发生了变化。对属于民事权益方面的房屋纠纷,包括房屋典当、买卖、租赁、代管和其他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回赎去台关于房产问题房屋产权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许多房屋自然损坏严重,有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还有一些产权也发生了变化。对属于民事权益方面的房屋纠纷,包括房屋典当、买卖、租赁、代管和其他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去台人员和台胞要求回赎去台前出典的房屋,如果土改中已经处理或者典期届满后承典人已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不再变动;法律、政策规定可以回赎的,应予准许。去台人员和台胞所有的房屋已被他人侵占或者处分的,人民法院应本着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并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去台人员和台胞的房屋去台前委托公民个人代管,现在房屋仍旧由代管人
    2023-06-10
    288人看过
  • 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有哪些
    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一年以上,本人或同户成员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之内的,符合产权部门作为抵押的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手续:要件:1、购房合同或房照或回迁安置协议。2、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缴款票据或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附件:借款人身份证、工资折(卡)、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或单身证明。二、贷款的流程是什么?答:贷款办理仅需要两步骤。第一步骤:贷款申请人在我中心1—10号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在11—12窗口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在13—18号的银行窗口签订扣款协议。以上手续1小时内即可完成。第二步骤:到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抵押手续完成后,中心放款。三、门市房、车库能用公积金贷款吗?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门市房、车库属于非住宅用房
    2023-05-05
    406人看过
  •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当事人在深圳通过互联网申请居住证的,申请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提交成功,系统将出具受理回执。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在公安机关办理时,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到申请点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条: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江阴居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流程: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
    2023-07-01
    335人看过
  • 泉州申请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问答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答:中心市区3年户籍,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申请家庭户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现住房面积基本满足居住条件,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20平方米)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二、政府部门如何审核申请人的资料答:申请家庭提交“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先由社区核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受理,再由街道进行核实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并在社区、街道进行7日的公示;街道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信息提交区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提请交警、工商、地税、社保、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等相关联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核准,并出具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核定证明;区住建部门对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资产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核认定,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保障对
    2023-05-10
    332人看过
  • 鄂尔多斯廉租房申请具体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书面向所在区办事处提出,各区办事处应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在
    2023-05-10
    53人看过
  • 杭州公租房常见问题
    5.“市区用人单位”包括哪些答:“市区用人单位”包括位于市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外地驻杭机构,以及登记注册地在杭州市区的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的,需提交法人组织的授权书。6.“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答:“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期间的集体户籍,不包括学生户籍),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7.“学生户口”指什么答:“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学校集体户口。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9.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是指哪些答: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10.部分月份无法提
    2023-05-29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鄂尔多斯市旅游村以租代征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1
      旅游村拆迁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
    • 2019鄂尔多斯房屋抵押贷款租赁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6
      甲方(出借人)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违约责任:借
    • 车险理赔中常见问题解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交通事故指南】车险理赔中常见问题解答读者: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交通事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不是两家保险公司都赔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而且像这种情况操作起来也有问题,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通队出的责任认定书,修车的单据也只有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1、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
    • 租房常见哪些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 2、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最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 3、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