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债务如何认定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6 10:07:00 175 人看过

一、同居关系债务如何认定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有: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二、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同居债务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停运损失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有停运损失欠款的事实;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认定同居关系时如何举证
    在同居纠纷案件当中,想将共同生活的全部事实都举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但举出必要的、基本的证据是需要的。如:双方共同出游时的甜蜜、放松的照片(包括不雅的照片),证明双方已经明确关系,并亲密无间;婚纱照,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爱人”或者“配偶”;接待双方父母共同出游照片,证明双方已经对父母宣称双方之间的男女关系;在双方日记、通话、短信、邮件、书信中所体现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称谓及相互经济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已经在进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生活;双方互相代理对方的对外事务(取款、签合同、代交费等),共同投资、共同购置大件财产,为共同生活或对方事务付出劳务或者支出费用的相关证明(证人证言、各种生活支出费用单据等),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对待。男女朋友的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是有很大不同的,因此在法律上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举证也并不像夫妻一般。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采取谁主
    2023-04-01
    188人看过
  • 同居关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另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一、哪些债务由夫妻两人承担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2023-03-08
    172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债权债务如何定性
    同居关系解除时,债权债务也是共同的婚姻律师说,法律上已没有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针对同居关系本身,一方提出解除就生效了,不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如果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以及子女的抚养,则需要双方好好协商。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所得和购置的财产等收入一般是按照共有的原则来处理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基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是共同的。婚姻律师特别提醒,在子女抚养方面,虽然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但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是确定的,双方都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点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区别。一、同居期间买房财产分割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关系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因此
    2023-03-14
    117人看过
  •  员工如何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据?
    员工可以通过工资单、考勤记录、招工招聘记录等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此外,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也可以到社保局网站或社保局打印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员工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举证劳动关系:一、员工可以提交工资单或者考勤记录来证明劳动关系。二、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三、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如何搜集劳动关系证据?搜集劳动关系证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重要的环节。一般来说,可以通过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通讯记录、邮件往来等直接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还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间接
    2023-10-26
    318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中债务如何分配
    一、同居关系中债务如何分配同居关系中债务分配方法是: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同居关系中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有: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
    2023-12-05
    194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债权需要提供证据吗
    答案是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看法院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
    2023-02-25
    11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债务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另行起诉的情况主要体现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法院无法就当事人提出的债务分割主张进行合并审理,当事人则需要另行起诉。一般是离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夫妻共同债务另行起诉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法院无法就当事人提出的债务分割主张进行合并审理,当事人则需要另行起诉。一般是离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 离 婚 诉 讼 中 债 务 另 行 起 诉 的 情 形在离婚诉讼中,债务问题是一个重要且敏感的话题。当事人双方可能会就原配关系期间的债务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但若没有处理好,可能会导致后续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离婚诉讼中债务另行起诉的情形包括:1. 未协商处理:离婚诉讼中,原配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原配关系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处理,
    2023-09-07
    174人看过
  • 地役权需提供何种证据?相邻关系有何异同?
    相邻权需要以下证据:1、相邻双方身份证明;2、房屋产权凭证;房屋质量凭证;3、对房屋相邻纠纷的陈述;4、房屋相邻部位的照片、录像;5、房屋相邻纠纷成因鉴定;6、房屋使用、管理、收益等其他证据。这里说的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
    2023-12-08
    303人看过
  •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方法包括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方法: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2.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3.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途径: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4.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身份证件、考勤记
    2023-10-22
    152人看过
  • 职工没有签订合同怎样认定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度能够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前提。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已经很久,但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导致很多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基本生活费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例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以不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为结果。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发放
    2023-03-03
    255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伤的责任如何认定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伤属于提供劳务期间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非提供劳务期间提供劳务者受伤,自己承担责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
    2023-07-26
    170人看过
  • 夫妻在偿还债务时,如何共同提供证据?
    夫妻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1、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人举证。也就是说,债务人认为是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债务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不能证明是共同债务的,视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2、夫妻共同借款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有相反主张者,则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
    2023-07-11
    371人看过
  • 债权人提供借条未经债务人质证法院如何认定证据效力
    案情简介:债权人提供借条未经债务人质证2015年7月25日,被告王XX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沈XX借款80000元,书面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后,经原告催讨,被告至今分文未还。原告为支持其主张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了借条、收据各1份,欲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80000元,书面约定利息为月息2%的事实。被告王XX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法院判决:证据有效被告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王XX返还沈XX借款8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7月2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上述款项限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王XX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
    2023-12-17
    32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如果允许债权人任意对与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次债务人提起诉讼,使次债务人随意遭受讼累,对次债务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下列事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确实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对
    2023-06-01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要解除关系需提供那些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起诉解除,也可以到民政局解除,希望帮到您
    •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劳动关系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材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 诉讼中关于债权债务纠纷证据如何提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5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我们借贷关系的主体,在生活当中我们也会遇见很多详借钱不还,或者是催债的人太暴力等相关的问题。这些其实在我们的法律上是有相应的和解决办法的,因为借贷关系容易赢法双方的矛盾并引起一些危害人生命安全或者是身体简况的事情发生。那么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呢?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析。 一、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 如何认定,认定同居关系时如何举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如何认定同居关系(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
    • 离婚案件中分居证据如何提供, 离婚证据需要提供哪些分居证据才有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从法律实践来看,由一方举证双方因感情原因造成分居很困难,法院在审判中对于第一次离婚没有法定的感情破裂证据,仅提供分居的证据,一般也很难判决离婚婚,但作为想离婚一方,提供以下的分居证据,会对离婚有一定帮助:分居的证据:1、双方签订了分居协协议且实际上按协议分居了,2、另一方在外租房的协议。3、在外租房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据或当地居委会及公安机关的证据(一般这些单位不会出的,因为你是一个人住还是几个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