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42:58 366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第三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保险公司开展不承担保险风险的委托管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核定,可以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前款规定以外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第八条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应当持续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健康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制度;

(二)建立健康保险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康保险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

(四)建立健康保险数据管理制度;

(五)建立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六)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核赔人员;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从事健康保险的核保、理赔以及销售等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保险专业培训。

第十条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当加强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对医疗服务成本的管理,监督医疗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被保险人的隐私保护,建立健康保险客户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健康保险相关文章
  • 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
    2023-04-23
    57人看过
  • 借鉴管理式医疗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现状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对健康保险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商业保险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居民对健康保险的预期需求已经达到77%,居人身保险业务首位。麦肯锡公司大胆预测,中国健康保险市场2008年以前有望达到1500亿元至3000亿元人民币规模。然而,与居民健康险巨大需求相对的却是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功能单一、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另外,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业务量越大,亏损越厉害,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出现了两大矛盾。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发展中主要矛盾是客户对健康保险需求强烈而保险公司经营却连年亏损,问题的根源就是医疗资源过度使用导致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疗卫生领域的高风险和高昂的医疗费用,以及健康险本身高赔付率的特点,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经营亏损而裹足不
    2023-04-23
    291人看过
  • 何谓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
    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渴望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并希望健康象美丽的青春一样永不消逝。健康保险带给我们的并不只是观念上的冲击,而是实实在在的保障,它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前者称医疗保险,后者称失能收入保险。就健康保险而言,医疗保险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它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支出时,可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医疗费主要包括门诊费、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医院杂费、手术费和各种检查治疗费等。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所保障的费用项目和补偿内容各有不同。目前,有些健康保险条款除外责任中提到了某些“疾病”是不保的,所以我们应该对此有清晰的了解,首先,这些疾病须是先天性原因引起的(如先
    2023-04-23
    88人看过
  • 健康保险实务
    健康保险
    一、健康保险的概念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二、疾病成立的条件(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二)必须是非先天的原因所造成的(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三、健康保险的特征(一)保险期限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在整个缴费期间可以采用均衡的保险费率。(二)精算技术人寿保险在制定费率时主要考虑死亡率、费用率和利息率,而健康保险则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而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保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三)健康保险的给
    2023-04-23
    380人看过
  • 健康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有哪些内容
    对于以下保健食品,一般会实行备案管理:1、标准化程度高、安全风险低,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2、除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食品要经过药监局备案吗分情况,普通食品不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注册)的。保健食品(又称保健品)才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要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二、进口牛肉需要什么手续进口牛肉需要的手续有:1、国内的收货人要有进出口权,有进出口权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2、国内收货人需要是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国内肉类收货人资格备案;3、首次进口肉食,需要在
    2023-04-12
    136人看过
  • 什么是健康保险,经营健康保险要具备的条件
    健康保险(Healthinsrance)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二、经营健康保险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建立健康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制度;(二)建立健康保险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三)建立健康保险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四)建立健康保险数据管理制度;(五)建立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六)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核赔人员;(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从事健康保险的核保、理赔以及销售等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保险专业培训。第十条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当加强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对医疗服务成本的管理,监督医疗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高
    2023-05-10
    156人看过
  • 苏州办理健康证,苏州健康证怎么办理
    苏州疾病对策中心从星期一到星期五的8、00-11、00健康检查,制作健康证明书,发行,3~5个工作日完成后,用健康检查通知书和训练合格试卷领取健康证明书。个人可以在苏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网站职业健康体检栏在线查询健康证项查询检查结果。编号请输入健康证正面条形码下的16位数字。苏州健康证在哪里办一、苏州健康证在哪里办1、苏州办健康证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医院办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健康证。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了劳动者具备就业的健康素质。2、法律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
    2023-08-06
    163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主要依据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33条、34条、35条、49条和第64条、67条、68条、72条、73条等规定和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等制定本办法。一、职业病鉴定费用承担规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
    2023-06-20
    87人看过
  • 健康险的保险条款
    在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等条款之外,由于健康保险的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赔付危险大,保险人对所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条款,即健康保险所独有的条款。1、年龄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年龄过高或过低都存在较常人更高的健康方面的危险,因此年龄大小是保险人在决定是否承保时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健康保险的承保年龄多为3岁以上、60岁以下,个别情况下可以放宽到0~70岁。此外,人的性别也有很大关系。通常,女性的期望寿命要长于男性,健康状况也要好于男性,从而男性投保健康保险时的保险费率要较同龄女性高。2、体检条款它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做出鉴定。体检条款适用于残疾收入补偿保险。3、观察期条款仅仅依据病历等有限资料很难判断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是否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为了防止
    2023-03-02
    252人看过
  • 健康险为何不够健康
    病源1:专业化经营程度不够,部分公司经营理念存在偏差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险公司可经营所有健康险业务,产险公司可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截至2005年底,我国有健康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为75家。在开业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目前真正开展业务的仅有人保健康1家。现阶段,寿险公司仍是健康保险最主要的经营主体。2005年,寿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307亿元,占整体健康险保费收入的98.2%;财险公司短期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5.1亿元,占1.6%;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即人保健康保费收入5365万元,仅占0.2%。我国的健康险业务主要由寿险公司经营的现状导致了一个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健康险业务规模较小(2005年保费收入仅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8%左右)且经营较为困难;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健康险的需求呼声又较为强烈。在这两方面的共同
    2023-04-23
    263人看过
  • 实现健康险理赔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
    2023-04-23
    472人看过
  • 妇幼保健院可以办理健康证吗
    不可以,办理健康证程序的体检地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一、开餐厅需要什么证件开餐厅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批示、税务登记一系列证件。具体而言,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我国目前实行三证合一,只要单独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排污方面依据不同地方,不同政策,环评的批示标准也略有不同。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实、身份证、健康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另外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二、健康证怎么办理办理健康证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
    2023-03-22
    134人看过
  • 武汉健康证政策:《湖北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湖北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行为,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以下简称“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的人员,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所进行的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湖北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管理全省健康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
    2023-05-10
    54人看过
  • 短期健康保险与长期健康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主要的区别是保险期间不同,短期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及一年以下,而长期健康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条款和约定费率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健康险的承保标准有哪些健康保险的承保条件一般比寿险要严格,由于疾病是健康保险的主要风险,因而对疾病产生的因素需要相当严格的审查,一般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病历来判断,了解被保险人身体的既往史、现病史,有时还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家族病史。另外还要对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及其居住的地理位置及生活方式也要进行评估。在承保标
    2023-04-13
    14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更多>

    #健康保险
    相关咨询
    • 健康险健康险保险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9
      1、犹豫期是投保人在购买健康保险时可以考虑全额退保的期限,一般15天。 2、等待期又称免责期和观察期,是健康保险里的特有条款,时间为30天—180天不等。 3、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除了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会有60天的宽限期。
    •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保险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
    • 个人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为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是指在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 健康管理律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你们属于特殊的工作,由于工作性质需要,你们的就餐时间和常人不一样,比如餐饮行业,这个时候正是你们忙的时候,但老板会安排好你们的就餐时间的,谈不上违法。声明:
    • 如何合理投保健康险?收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健康险的种类有很多,以重大疾病为主要保障的健康险,基本上每家公司都有,各具特色,如果单纯比较产品,很难区分哪家公司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