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14:18 191 人看过

我国《海商法》没有规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这在海商法理论中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一些著作认为“经营人是指承运人、多式联运人、经纪人等”。一些学者认为船舶经营人必须是实际拥有或控制船舶并获得利益的人,同时也是船舶所有人的责任承担人

理论上的差异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对立。在本系列案件的另一起案件中,与**公司具有同等地位的大连三丰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公司)在大连海事法院的诉讼中申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大连海事法院驳回其申请,理由是:“在法律意义上,船舶经营人有权占有、使用、获利和有条件处置船舶。从被告与青岛公司的关系来看,被告无权占有和处置该船舶,也无权雇佣和解雇人员,也无权运营该船舶。因此,在另一案件中,被告人不具备船舶经营人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确定海船经营人的概念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海事赔偿责任的立法意图;二是借鉴其他海商法的相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船舶确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关于船舶运输合同争议的司法管辖问题,主要依据被告方的居住地或争议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区来确定应诉法院。对于涉及到的民事诉讼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进行:首先,需要精心准备一份详尽的民事诉讼状;其次,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提交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第三步,根据人民法院的具体通知,务必准时参加诉讼活动;最后,如果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并递交详细的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8
    248人看过
  • 动产船舶如何确权
    船舶所有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船舶通过物权的登记而确定所有权,登记在谁名下的,归谁所有。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所有权权利主体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一)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建造或购买船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从而成为该船舶的所有人。(三)中外合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外合资(合作)的船舶公司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在我国的船舶登记机关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悬挂中国国旗航行。(四)个人、合伙、联营等,他们
    2023-06-12
    237人看过
  • 我国在船舶碰撞新旧概念的立场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所称船舶,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在船舶碰撞传统概念和新概念的交融中,结合中国的立法和实践:1、中国《海商法》和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采用了一样的立法技术,即立法定义严格限制了船舶碰撞的范围,但又允许间接碰撞类推适用或扩及适用碰撞法。该立法形式产生的法律效果实际是扩大了碰撞法的适用范围。问题在于在船舶碰撞的法定概念中要求有直接接触构成要件,而在扩大适用的调整对象中则不要求有这一构成要件,其结果在扩大适用的条款中改变了船舶碰撞法定概念的内涵,这样的立法形式违背了逻辑法则。船舶碰撞作为法律规范,如果要扩大适用,只能是概念外延的扩大;扩大了内涵,则改变了船舶碰撞概念的本质属性。2、《里斯本规则》采用了两个并列的船舶碰撞定义,其适用结果却相当于各自划定了不尽相同的适用范围,给其适用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2023-06-06
    122人看过
  • 中国船舶碰撞概念和构成要件
    中国《海商法》第165条对船舶碰撞的概念作了基本的界定: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前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舶。此外《海商法》第170条还规定: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中国规定的船舶碰撞概念主要建立在传统的狭义的船舶碰撞概念的基础上,同时又融合了《里斯本规则》中一些较为先进的立法规定,因而处于传统概念和新概念的折衷位置上。中国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则包括: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因此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间的碰撞,排除了军事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其他船舶的碰撞,同时还排除了20总吨以下小型船艇间的碰撞以及内河船舶间的碰撞。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
    2023-06-06
    200人看过
  • 船舶确权后如何过户
    一、船舶确权后如何过户1、民法典规定,船舶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船舶经过确权后,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船舶所有权的消灭是指什么船舶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丧失或与所有权人脱离的一种法律现象。实践中,船舶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等。(2)船舶所有权的客体灭失。如船舶被拆解,船舶沉没大海无法打捞,船舶失踪等。(3)船舶所有权的主体消灭。如法人船东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船东本人死亡等。(4)船舶所有权被强制消灭。指国家依法采用强制手段,迫使船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的消灭也需向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否则不可对抗第三人。
    2023-04-21
    90人看过
  • 经营管理制度的概念
    经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资产的形成、积累、评估、管理、使用和创新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的基础,没有健全的资产制度,资产管理就无章可循。一个企业的资产制度一般涉及到技术开发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含会计核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报信息管理、质量管理等若干领域。一般应包括:资产开发方面的管理制度,资产权益(权益的取得、维护、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资产对外许可、转让、合作管理制度,资产档案管理制度,资产投入产出考核制度、资产融资管理制度、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资产审计管理制度,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等等,其制定原则是既要考虑到资产自身的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资产存量,又要考虑到资产之间的联系和管理的特殊要求。经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资产的形成、积累、评估、管理、使用和创新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企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资产的法规和资产确认、计量等方面的准则,设立专门的
    2023-06-09
    439人看过
  • 特许经营法律概念定义
    特许经营是一种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方法,而不是一个行业。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在其经营过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个共同特点:1、个人(法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2、权利所有者授权其他人使用上述权利。3、在授权合同中包含一些调整和控制条款,以指导受许人的经营活动。4、受许人需要支付权利使用费和其他费用。中国政府对特许经营的法律定义:特许经营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1.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2.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
    2023-06-09
    328人看过
  • 合伙经营合同的概念
    1.合伙合同的概念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所谓合伙经营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2.合伙经营合同的特征合伙经营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2)合伙经营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合伙经营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经营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合伙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
    2023-06-06
    112人看过
  • 海运船舶的十种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
    2023-04-24
    152人看过
  • 特许经营相关概念
    一、特许经营相关概念(一)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特许者和被特许者虽同属一个特许体系,但在产权上并没有从属关系。作为分别独立的经济实体,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对外分别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特许经营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特许者和被特许者的权利与义务由特许合同约定。特许合同是特许经营体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它关系到特许经营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解决特许经营有关纠纷的根本依据。(二)特许经营的所有权特许经营的所有权是分散的,但对外要形成同一资本经营的一致形象。特许经营是特许总部将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商标和经营模式等许可给加盟店去经营,加盟店需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因此,总店与加盟店不是同一资本。一般来说,特许连锁系统里,加盟店对自己的店铺拥有所有权,而经营权则高度集中于加盟总部。加盟总部要对加盟者提供特许权许可和相关经营指导,而加盟者要为此支付加盟费。(三)特
    2023-06-06
    464人看过
  • 船舶挂靠经营是否合法
    一、船舶挂靠经营合法吗不合法,应该说“挂而不管”的“船舶挂靠”违反了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章。规章属于广义的“法”的范畴,这样看来,船舶挂靠就是不合法的了。违反了这些“管理”规章,比如“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如接受船舶挂靠),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责令整改。船舶挂靠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影响运输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向船舶运输经营人讲明接受船舶挂靠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责任,增强船舶运输经营人杜绝挂靠的自觉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向前款规定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
    2023-04-29
    72人看过
  • 房地产经营单位概念定义
    房地产经营单位是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房地房地产经营单位概念定义房地产经营单位是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房地产经营是指按照价值规律对城乡各种房屋进行建造,维修,装饰,租赁,买卖,交换等的经济活动。房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联合化:房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联合化是房产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方法,即专业化的房产企业包括房产开发公司,房产经营公司,住宅建筑公司,房屋修缮公司等联合起来,建立联合企业,下设住宅小区管理机构,对住宅区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改变多头分散管理的落后方式。房地产经营单位概念定义
    2023-06-11
    105人看过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是什么
    多式联运合同的运营人既可以为单纯的缔约承运人,亦可以为缔约承运人兼实际承运人。缔约承运人指以本人名义与旅客或托运人,或与旅客或托运人的代理人订立联运合同之人;单纯的缔约承运人,是没有运输工具的运输代理人,仅负本条组织运送之义务。实际承运人指根据缔约承运人授权,履行全部或部分多式联运合同运输的人;多式联运运营人若负责履行时,则为实际承运人,这时其往往为第一承运人,即担任第一阶段运送义务之人。依本条规定之精神,首先由多式联运运营人与旅客或托运人签订运送合同,承担全程运送,而实际上多式联运承运人于承揽运送任务后再将运送义务交由其他承运人完成。但托运人或旅客仅与多式联运承运人直接发生关系。因此多式联运承包人处于一般运送合同承运人的地位,其享有承运人的全部权利,向托运人或旅客履行全部义务和承担全部责任。在各实际运送人的运送中造成迟延或给货物或给旅客造成损害时,多式联运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其与
    2023-06-15
    311人看过
  • 特许经营权的基本概念
    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二是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特许经营权评估是什么特许经营权评估办法是一般方法探讨。其他方法,除以上方法外,还可以采用增减法、有无法及其他手段计算企业的超额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企业在正常运营特许经营权状况下的获利水平与企业丧失该项权利状况下的获利水平相比较。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
    2023-07-04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碰撞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5
      船舶碰撞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二)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1.主体。船舶碰撞必须发生在船舶之间,而且其中必须有一方是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船舶,而其他方可以是军事或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艇以外的任何船艇。 2.行为。船舶之间发生了粗暴性的实际接触。船舶之间没有接触不能构成船舶碰撞。 船舶之间没有发生实际接触,但一船因操纵
    • 船舶主尺度到底是什么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5
      船舶主尺度,是指表示船体外形大小的基本尺度。包括船长、船宽、船深和吃水。按用途不同,分为型尺度、实际尺度、最大尺度等。型尺度由船体型表面量得,钢质船的型表面是船壳板和甲板的内表面,主要用于船体设计和性能计算。实际尺度是船舶建造和营运时所用尺度,量至船体外壳板的外表面。最大尺度为包括固定突出于船壳外板各种附属结构在内的从一端点量到另一端点的总尺度。主要用作在建造和营运中考虑外界条件限制的依据。《船舶
    • 经营管理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
      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是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是能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专门制定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进行,没有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有符
    • 船舶如何确认所有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船舶所有权是以登记进行确认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船舶、船舶、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案件,海商合同案件以及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7号)第十四条:“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可以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