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8:32:42 439 人看过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难度:1、诉讼中矛盾双方情绪很难控制,离婚案件在农村被看作一个家庭的大事,往往会引起亲朋好友甚至一个家族人员参与其中;2、调解工作难度较大;3、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4、结案后遗症增多。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夫妻离婚时,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可以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农村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将财产分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然后依据财产事实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离婚的主要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1.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
    2023-06-15
    235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
    一、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夫妻离婚时,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可以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2023-06-19
    113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一、抑郁症患者离婚财产怎么分抑郁症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影响。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下列原则判决财产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二、上海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基本原则有下列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四、权利不得
    2023-06-23
    457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
    一、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夫妻离婚时,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可以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2023-06-02
    145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才能分割。一、离婚诉讼原告未提分财产被告可以提吗?离婚诉讼中被告有权利在原告未提分割财产的情况下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二、国家法规究竟怎么规定家暴的可以分割财产家暴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1、应当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家暴方少分。三、出轨方起诉离婚财产怎样分出轨方起诉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
    2023-06-22
    451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
    一、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夫妻离婚时,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可以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2023-02-2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更多>

    #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农村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农村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
    •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农村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5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他们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 夫妻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