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规定中什么行为是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21:35:18 214 人看过

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行为:

一、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三、一方有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无过错。

国家不负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是什么

1、国家行为又称政府行为、统治行为。

指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的,与国家重大政治、军事和安全有关的行为,如宣战、媾和、备战、战争动员等国防行为,建交、断交、批准、缔约参加退出国际条约协定等外交行为,因公共安全采取紧急卫生、经济、军事等措施的行为(宣布戒严、重大防治救灾行为、抗传染病措施等重大的公益行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整、重要行政区划变动、调整工资、物价等重大经济政府行为。国家行为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行为,一般不受法院司法审查。

各国均承认对统治行为,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但对国家行为的范围,理解并不完全一致。在法国,统治行为范围较广,凡属政治领域内的法律争议,机构之间的行为均包含在内,英国则以对外关系为限,德国以属于宪法领域内的国家指导为限。国家行为免责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行为事关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通过法律加以适当保障是必要的,有利于保障行政权正常有效行使。二是传统上国家主权观念和国家豁免原则的影响。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过于宽泛的国家行为招致许多批评,很多国家通过判例和立法开始对政府行为不负责任创设一些例外。

2、行政立法行为

很少有国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国家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但在判例和习惯上均将立法行为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如美国惯例上,国家对上下议院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在法国,国家对立法职能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如果法律未作规定,国家不负赔偿责任,这是法国的传统原则。从众多国家的法制传统看,国家对议会立法职能原则上不负偿赔责任,只有在法律已明确规定时才可能发生赔偿问题。

既然国家对立法行为造成损害不予赔偿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那么,说明国家在有些情况下对立法是可以赔偿的。国家对立法行为予以赔偿的特殊条件是:首先,该项立法行为已被确认为违宪或违法;其次,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对象是特定的,而不是普遍的;再次,立法中并没有排除赔偿的可能性;最后,在国家无过错时,损害必须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受害人才能由于制定法律而遭受损害请求赔偿。同时还应当明确,国家为了保护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法律,不负赔偿责任,如制止物价上涨、保护公共卫生、应付紧急状态的法律,国家对此不负赔偿责任。符合以上条件的立法是可以赔偿的,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等行政立法行为,在给相对人造成损害后,国家应当予以赔偿。

在我国,除立法行为能否赔偿外,还存在一个对抽象行政行为可否赔偿的问题。对此理论界还有争议,目前普遍的观点是:根据行政诉讼法,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被直接起诉,即使该行为违法,如果发生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现实后果,也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所以完全可通过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赔偿诉讼,不必诉抽象行政行为。对此,我认为不无商榷之处。

首先,国家赔偿诉讼并不完全等同于行政诉讼,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制国家赔偿诉讼范围是不恰当的。也就是说,只要行政机关的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相对人损害并构成国家赔偿责任,即使是行政诉讼中不能被起诉的抽象行政行为也完全可以成为赔偿诉讼的标的。

其次,抽象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权益的现象是普遍的,与具体行政行为并无多少区别。如果把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赔偿诉讼之外,就可能出现行政机关借此规避法律,采用抽象行为实施违法的现象。

再次,并非所有影响公民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必然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例如行政机关发布一项禁止某些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规定,自发布生效之时就可以造成相对人损害,而不必通过具体行为实施。如果不允许相对人对抽象行为提起赔偿诉讼,必然放纵行政机关这方面的违法行为。

最后,各国法律均无明确禁止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赔偿诉讼的规定。

因此,我认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其他立法行为一样,对它们造成的损害能否请求赔偿,仍然应该以前述条件为标准加以判断,而不必受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束缚而将行政立法和抽象行为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

3、对自由裁量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的规定,是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法在2680条中规定了大量不适用国家赔偿的情形,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如因海关、财税的评估错误稽征税额或扣押货物时所生的损害,因实施检疫所生之损害、因人身加害殴打、不法拘禁、不法逮捕、诬告、滥用诉讼、诽谤、虚伪陈述、诈欺及妨碍契约的权利等导致的损害;因财政部采取财政作业或货币制度等金融措施所生的损害;公务员执行职务已尽相当注意造成的损害;以及行政机关或公务员行使裁量权或不行使裁量权,不论该裁量权是否滥用,国家均不负赔偿责任。

我认为由自裁量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达到立法目的,自由决定如何,何时、何地应实施何种行为而采取的依照他最佳判断的行为。既然是自由裁量,就应当给予行为人以一定自由度,在此范围内若造成他人损失,国家不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应当行使裁量权时不行使,或超越滥用裁量权侵犯他人权益的其结果必然违背法律赋予其裁量权的目的,构成明显的违法行为,国家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4、军事行为

很多国家赔偿法都规定了对军事行为不负国家赔偿责任的内容。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680条第10项规定:对任何在战争期间,因陆海军及海岸警卫队的作战活动所产生的赔偿请求,国家不予赔偿。瑞士联邦责任法也规定,战时军事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一般不负赔偿责任,依特别法规定执行。平时演习引起的,可以依军事行动规程负赔偿责任,但以军队在演习事先加以防范并使损害减至最低限度为条件。我认为,军事行为与行政行为不同。对合法实施军事行为造成损害的是否赔偿,如征用土地、战争损害等,应依特别法规定。但对于军事机关依法律授权或行政委托从事的行政行为造成非法侵害的,应当予以赔偿,例如军事机关在管理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行为,国家应予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负全责赔偿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负全责赔偿责任是需要对于对方的实际损失来全部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哪些?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
    2023-02-26
    3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就须负全部赔偿责任?
    问:2014年9月25日,我驾驶小货车到县城参加朋友婚礼,半路遇到同村等班车去参加朋友婚礼的周某,遂同意周某上车,我未收取乘车费用。周某称其坐车晕车要坐副驾驶位置,并且将右车窗打开,未系安全带。不料中途与赵某驾驶的汽车相撞,导致货车侧翻,侧翻前周某被甩出车外,随后车辆向右侧翻将周某压伤,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遂以该事故认定我负全责为由要求我负责赔偿他的全部医疗损失。请问,对方有过错情况下我还须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吗?解答: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但并一定就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事故认定书中的事故责任划分可以作为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重要参考,但在划分民事赔偿责任时亦应根据个案,结合各方当事人对损害产生的过错程度,进而正确划分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
    2023-06-08
    3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全部认定为负全责,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2023-04-05
    498人看过
  • 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有下列行为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等等。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有什么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
    2023-06-28
    231人看过
  •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如下: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一、摩托车相撞的责任区分是怎样的摩托车相撞的责任的划分具体如下: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严重后果1.责任认定加重。当事人
    2023-02-16
    375人看过
  • 十二种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一)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四)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五)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六)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七)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八)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九)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十)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一)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
    2023-06-2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赔偿规定中什么行为是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6
      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行为: 一、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三、一方有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无过错。
    • 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交通事故中全责的法定情形有: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有一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另一方无过错的。
    •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是什么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
      交通事故中全责的法定情形有: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有一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另一方无过错的。
    •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三、机动车与无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有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如下: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