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另一方必须全部或者部分地接受,如果不接受则构成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和合同与要物合同不同,它是合同形式上的特征之一,这种合同没有标的物,只有意义,即由当事人一方就另一方当事人的某项请求所作出的全部或部分的接受、赞同或认可的意思表示.附和合同大多数为诺成性质的合同,但也存在少量实践性合同,如赠与合同等.附和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并且都处于主动状态,而其他合同一般都属于被动的地位;附和合同一旦达成协议,则合同即告成立,不需要采取一定的履行方式,而其他合同除了买卖合同外,还往往需要采用一定的履行方式才能使合同得以履行;附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无权进行变更,而其他合同则允许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合同的内容加以变更.附和合同与从合同也不完全相同,从合同是指主合同中缺乏独立意志的合同,而附和合同则不然,附和合同本身包含着独立的意志,附和合同的成立是基于主合同的成立,附和合同因主合同的解除而消灭.附和合同虽然通常是诺成性质的合同,但也有例外情况,如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但赠与人仍负有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物的义务,此时的赠与合同便是从合同.附和合同与单纯合同也不尽相同,单纯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一方提供标的物的合同,而附和合同则不然,附和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甚至可以是智力成果(如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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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和什么的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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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附和性”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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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主合同和附合同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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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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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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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和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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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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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合同附件和合同是什么关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我们都知道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那么合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合同附件和合同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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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同是合同中附什么是附什么什么是附条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4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功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除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无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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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和附合同是否无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9一般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也无效。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无效其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但如果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约定,否定主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并且约定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也要对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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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附件的意义与作用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1、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那么附件就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合同。附件要服从合同的约定。 2、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产生,不具备独立性。主合同失效,从合同也相应失效,但从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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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和附期限合同比较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06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