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何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8:23:24 437 人看过

随着国家在法律上规定人们可以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越来越多的人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就是享有对土地进行使用的一种权利凭证,人们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的的使用,不受他人干涉。并且就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说,很多人都会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作价入股,进行投资。那么,农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何登记?

一、农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何登记?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2、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接着,要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而且要注意非货币财产的比例问题。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作价入股(出资)的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属证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属证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合同(包括其村民同意流转的书面材料),按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属证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
    2023-04-22
    36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概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程序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2)改制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3)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
    2023-05-04
    434人看过
  •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1)借:开发成本。(2)贷:银行存款(等)。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前期工程费: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6、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土地使用权的类型综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
    2023-04-06
    2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入股(股份合作)合同甲方(入股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元。二)入股期限股份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以实物形式支付。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1、一次性
    2023-04-16
    1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
    2023-02-26
    432人看过
  • 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2023-06-18
    30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要如何办理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2、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3、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一、土地作价入股算转让吗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以上咨询的问题关键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
    2023-04-04
    16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农
    2023-07-11
    118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一、办事地点: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71、72号国土局窗口。二、申报条件(含前置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2、土地权属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合法、有效文件。三、所需准备申报的材料:(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1)原《集体土地所有证》;(2)因土地被征收,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而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减少的,还应提供批准文件;(3)因交换、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还应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交换或调整协议及相应的批准文件;(4)其他文件;4、地籍测量资料:包括测量成果报告、宗地图;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原国有土地
    2023-05-05
    409人看过
  •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如何操作?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
    2023-08-18
    113人看过
  • 技术使用权可以作价入股吗
    技术使用权只是技术的一种权能,不能转让,是不可以作价入股的,但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可以入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技术入股的方式有哪几种1、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
    2023-02-15
    304人看过
  •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土地增值税是如何规定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中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如果将土地(房地产)用于向外投资,而被投资企业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那么贵
    2023-05-04
    373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一、土地使用权注
    2023-02-25
    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土地登记时间并不一定是使用权日,土地使用权登记日是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转让后的使用权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计算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百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百二十三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
    2024-01-10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可以作价入股?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入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以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依法取得的符合转让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作价入股进行房地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同怎么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定价股份协议的书写方式:第一步是说明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第二步是说明土地地址、使用价格、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退股、股息等主要条款。第三步是双方签字并说明时间。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属于契税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1、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 2、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 3、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
    •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展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中小企业如何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5、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