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的;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附解除条件时解除合同要哪些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并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
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三、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如下: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为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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