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工业节水及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开发”项目部分课题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部门: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发布文号:
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充分调动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积极性,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作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科技部颁布实施的《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决定对“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工业节水及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开发”项目部分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
1、工业水处理用绿色药剂聚天冬氨酸(PASP)中试开发及应用研究
2、电镀废水回用技术开发
二、投标人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以一个单位为主体参加投标,投标人若需要其它单位协作完成攻关任务时,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一个单位可以对多个课题进行投标。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欲投标单位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2.“工业节水及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开发”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02年7月19日起到2002年8月18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止,下午13:00至16:30止(公休日除外)。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为2002年8月19日上午9:00,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区18楼304室,《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概不退还。
4.开标前一天之前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开标当日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开标地点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开标会务组。开标地点: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区18楼二楼多功能厅
5.联系人:宋宗文伍振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区18楼304室
邮编:100011
电话:010一64262499
传真:010一64262499
监督电话:010一64205324
特此公告!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OO二年七月十九日
-
关于发布“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申报
326人看过
-
化学工业部化工科技成果部级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263人看过
-
信息产业部发布申报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388人看过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
181人看过
-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
260人看过
-
教育部发关于风险防范关键技术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137人看过
-
发布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5科技项目验收采用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审查验收等方式,可根据科技项目的特点和验收条件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采用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验收。
-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22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1科技项目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6)等有关文档(含电子文档)、资料供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部科技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部科技主管部门将责令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科技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执行期结束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2实行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凡通过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履行登记手续。
-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1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科技项目,为需要复议的项目。需要复议的项目,应在首次验收后的三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为不通过验收。对无正当理由造成科技项目任务终止或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部科技主管部门将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记
-
发布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8部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科技发展规划中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组织科技项目申报,征集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