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鉴定是以保险合同约定地方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23:39 337 人看过

保险公司无权强制被保险人到期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如不到合同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还需要治疗的费用怎么办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的后果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支付一定的赔偿,如果责任方不愿意进行赔偿,受害人员是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要求索赔,如果不愿意赔偿是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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