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制是人事代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42:45 180 人看过

一、事业单位合同制是人事代理吗

(一)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二)事业单位与聘用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因此,你与学校的人事关系是聘用制.双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聘用期限,岗位待遇,变更合同的条件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等.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三)综上,既然聘用合同有期限,当然会有淘汰,工资是聘用合同约定的(实际上没有选择).

相关规定: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章人事代理。

二、谁知道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你所咨询的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问题,有以下方面内容:

事业单位合同制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人事代理是编制外,由专门的人事代理公司代管,劳动关系属人事代理公司。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合同制和人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事业单位合同制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人事代理是编制外,由专门的人事代理公司代管,劳动关系属人事代理公司。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事业单位在编和人事代理的差别?

有编制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算是干部,一般没有犯重大错误的话,不可能被随意开除。没有编制的就是按合同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单位人手够了就可能会被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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