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赔偿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42:24 183 人看过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

(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四)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一,且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申请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

一、国家赔偿的种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主要有三种方式:

1、支付赔偿金;这是国家赔偿的最主要方式,是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2、返还财物;如果被侵权人的财物还存在,并且能够返还时,应该返还财物;

3、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该予以恢复原状。

除以上几种常用方式外,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并造成精神损害时,还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当中规定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法院,一般就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当地的法院。所以,广州市国家赔偿管辖也是通用的,在广州市您要申请国家赔偿,肯定是有着具体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那么该行政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这种案件进行审理的,只有当地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申请赔偿的结果自己存在争议的,才能够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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