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总部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资质;满足所申请经营许可项目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二、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2.可到登记机关受理窗口免费领取或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sztb.gov.cn)或者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上免费下载。
材料清晰,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印章
1.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印章;2.营业执照为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尚未更换为多合一营业执照的,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加盖申请人印章
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印章。
1.加盖申请人印章;2.委托办理时才需要提交。
1.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印章;2.委托办理时才需要提交。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核验原件。
加盖申请人印章。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必须体现以下内容:1、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2、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规范》: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是指提供同类维修技术服务,有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作业标准、服务规范,实行连锁经营总部统一管理的经营模式。机动车连锁经营总部,是指拥有连锁经营品牌的经营性组织。
加盖申请人印章。
变更许可(变更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或者到期前申请延续的才须提供;提交正副本原件。
1.变更许可(变更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到期前申请延续的须同时提供本申请表;2.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分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窗口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到窗口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预审,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要求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承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到现场或邮寄申请材料的,予以预受理,出具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未承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4.决定
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窗口或授权委托邮寄代为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申请人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福田、南山、罗湖、盐田、宝安、龙岗、坪山、光明、龙华、大鹏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4.决定
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3年)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三十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修改)(2016年)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深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流程
267人看过
-
大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流程
92人看过
-
惠东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08人看过
-
大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材料
355人看过
-
广宁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22人看过
-
仁化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57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审批),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务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书; 2.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 3.从业人员登记表; 4.治保会登记表; 5.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 房产产权或使用证明,方位图、平面图; 7.法人代表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8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换证); 4、证件遗失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补证);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相关材料(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营运车辆、人员及运输安全生产等证明材料)。
-
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办理汽车维修经营许可需提交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认定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设备外协合同书(协议书),维修设备明细表 4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产权、房主同意开业证明 5经营场所平面图,企业主维修车间及外景照片 6开业申请报告 7左、右邻居同意开业证明 8企业地点位置图、左右街道名称 9环保证明 10、安全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