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旦委托验价,必然涉及当事人配合验价部门的工作。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个案例,即仲裁庭选定价格评审部门后,价格评审部门召开价格评审预备会议。会上,双方就谁应该提供施工图和一些信件的真实性进行了争论。最终,价格评审部门只能根据各方感受将工作分配给各方,将本应在法庭上解决的证据收集和工程数据存储责任问题搬离法庭,这就使得价格评审部门作为一名法官或仲裁员努力工作。因此,应当在法庭上明确当事人如何配合审判。主要包括两个程序:质证和质证。
在价格评审中,如何按照相关定额只对项目现场进行价格评审,在价格评审前可能不需要证据质证。但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价格审查部门如果事先不盘问这些证据,必然会使用一些涉案材料,如施工图、竣工图、零工单、材料付款确认书、工机单价确认表、工程设计变更单等价格评审,在价格评审过程中,一旦一方提出异议,价格评审部门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例如,在价格复核中,建设单位拿出建设单位出具的“补偿证明”,证明建设单位应当拆除部分临时设施,按照建设单位的指示重新施工。施工单位同意赔偿施工单位返工损失100万元。但是这个证书是没有签名的副本。价格评审部门认为:这个证明虽然是无效的,但很合理,所以会计入工程总价。对此,建设单位认为:当时确实讨论过赔偿问题,但没有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因此,确认赔偿100万元是不公平的。因此,在价格复核前,有必要对证据进行质证。该部门可以在审判前跟踪证据,而不是使用数据。笔者甚至认为,对于重大复杂项目,可以在价格评审中进行听证。也就是说,一旦一方当事人在价格审判中提供了新的证据,就可以在法院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举行听证。价格评审中还有一个举证问题,即谁负责提供相关的价格评审信息。笔者认为,以开庭形式进行的举证责任应由法院或仲裁庭、评估部门和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举证责任的确定有两个原则:一是要求价格审查的人提供证据;二是根据合同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例如,建设单位未确认工程决算,要求通过价格评审确定工程价款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已确认工程决算,但建设单位认为工程决算是无效的不真实、不合法,需要通过价格评审确认工程价款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责任人不能提供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另一个例子是,如果合同和法律能够明确规定工程资料的保管责任,保管方就有提供资料的义务。如果保管方无法提供信息,价格审核部门只能现场按定额审核价格,法律风险只能由保管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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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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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的方法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7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 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 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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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的方法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 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 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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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拆迁评估价格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09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第三方(评估机构)出现的意义,即在于是以市场来说话,而不是以政府的权力来说话,也不以老百姓自己盲目的要价来说话,而是按照市场规律来定价。 以前在拆迁补偿中的问题,既有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但是也有被征收方漫天要价的情况。其实,最核心的问题还是补偿问题。要防止政府的单方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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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明确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5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 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 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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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是什么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1、质量证明书。在评价中,如何评价部门只对工程现场,根据相关定额进行评价,评价前可能不需要证据质量证明。但是,实际上,评价部门不可避免地会使用施工图、竣工图、零工单、材料费确认书、人工机械单价确认书、工程设计变更指令等相关资料。如果这些证据没有进行审查前的质量证明,如果审查中一方提出异议,审查部门可能不适应。因此,审查价格前需要证据质量证明。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