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凭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0:52:52
74 人看过
这一条要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职工应履行还款义务的性质而定。如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未支付购房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凭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促裁裁决、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笔录等法律文书要求管理中心协助执行,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是属于职工因住房消费而引起的,例如,一般的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纠纷所产生的还款义务,与住房消费没有关系,那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尚不具备法律依据。因为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不能用于职工的其他消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可用余额存在差异
438人看过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何进行提取
339人看过
-
失业后可否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218人看过
-
公积金提取政策: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
72人看过
-
余额宝里的钱能否强制执行?
344人看过
-
公积金转移是否会影响账户余额?
454人看过
律师服务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
词条
#强制执行
最新文章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4前 (1)、 (3)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贷款申请人所购住房不同。而是有严格的政策界限的,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期限以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5年为限。 (4)不得高于全市最高贷款限额(2003年有的城市最
-
法院对公司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8只要被执行人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转入公积金账户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
-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的,提取条件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出国、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