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后护理费怎么主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7:40:56 113 人看过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和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赔偿的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护理费相关文章
  • 护理费在伤残鉴定期间如何计算?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和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车祸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鉴定这是不确定的,或者需要到专门机构做鉴定,根据行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初步判断在第九至第十级,具体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结论。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
    2023-07-03
    3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护理费五年后需要重新做伤残鉴定么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五年后需要重新做伤残鉴定么需依照特定情境来全面衡量处理方案。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启动伤残鉴定程序,以此评估并支付真实且已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伙食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各类相关开支。首先,对于交通事故,我们应优先理解如下的注意事项:一、迅速报告:只要遇到交通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交通事故,我们应该立刻向警方报案,同时以获取充分的证据资料,由此更准确地制定出责任认定书;二、救护生命: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作为事故的责任方,应该积极扶助伤员。首先,立即拨打当地的120急救电话,若距医院较近,可考虑使用非发生事故的车辆将伤者紧急运往医院治疗。三、维护现场:所有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关的各方当事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保护事故现场不受损毁,因为交通事故,特别当其严重性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章,在构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对交警部
    2024-04-11
    387人看过
  • 八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主张?
    一、八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主张?八级伤残不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内容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根据我国的伤残等级认定,八级伤残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而抚养费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定的,所以八级伤残并不能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三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二、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八级伤残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023-06-16
    298人看过
  • 配偶护理是否可以主张护理费
    一、配偶护理是否可以主张护理费可以。如有人代为护理,则护理费为加害人支付给代替其履行护理责任的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是在其正常生活之外被迫附加的劳动,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因此,护理人员与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以及有无固定收入,并不影响护理人员收取护理费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护理人员护理费的分类:1、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2、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3、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2024-01-15
    6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能否主张残疾赔偿金
    经认定属于工伤后,能不能主张伤残赔偿金,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造成伤残的,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
    2023-03-02
    334人看过
  • 没有请护工能否主张护理费
    可以主张护理费。车祸受害人不能自理,住院是自己家人护理的,可以向事故责任人一方索要护理费;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一方,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等,这个赔偿是法定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
    2023-04-15
    412人看过
  • 护理费最长主张多少年?
    一、护理费最长主张多少年?护理费最长主张最长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20年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护理费用是按照实际的状况来进行一个计算,也就是计算到受害人恢复自己的生活能力,能够自理的情况之下所进行停止,最长的时间的话也不会超过20年。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是20年。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具体规定,一看便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受害人需要护理的,肇事者应予赔偿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4-27
    356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争的典型情况,同时产生工伤赔偿请求权和侵权赔偿请求权,工伤职工只能选择一个主张还是同时主张??对此问题,目前我国立法尚未明确,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都持积极态度,同时赞同和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但已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工伤赔偿项目范围有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不再支付。各地法院实施的重复性赔偿项目范围不一致。目前,成都等地法院只限制已获得第三人侵权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没有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对已经支付工伤的重复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侵权责任赔偿与工伤能同时主张,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
    2023-08-07
    474人看过
  • 护理依赖与伤残鉴定关系
    护理依赖鉴定属于独立的鉴定程序,人身伤残鉴定附带的护理期鉴定属于从属性鉴定。一、伤残鉴定需要哪些程序伤残鉴定需要这些程序: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必须要先做工伤认定。二、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分为三类:1、完全护理依赖:按比例100%来计算;2、大部分护理依赖:按80%完全护理依赖费用来计算;3、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50%计算。具体评定有专门的评定标准,而评定人的标准是由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是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要在受害人治疗结束之后才行。三、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取决于:1、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法院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2、对
    2023-04-02
    190人看过
  • 九级伤残可以主张赡养费吗
    伤残为九级,一般不能主张赡养费,但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九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吗?不能。伤残鉴定等级与发放残疾证无关。对照残疾人鉴定标准,九级伤残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残疾证的。当地残联需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
    2023-07-23
    1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级别后护理费是多少?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职员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紧急赔偿金,则劳动者需要在做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并且,再向当地;劳动社保局申请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工伤鉴定级别后护理费。一、工伤鉴定级别后护理费是多少?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包括:医疗护理费和残疾护理费。(一)医疗护理费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期内,根据本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至少两项不能自理的,每月由单位按不低于年度本市、县(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医疗护理费。(二)残废护理费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后被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一、二级残废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残废护理费。残废护理费标准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依赖程度区分为四级,其中五项均需人护理的为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
    2023-04-28
    345人看过
  • 杭州市伤残鉴定费、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办理手续
    一、办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二、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三、办理凭证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2、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原件);3、杭州市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伤残鉴定费收据(原件)。四、受理部门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五、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六、办理结果每月12日前上报的材料,于当月20日后返还《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回执)及相关材料,工伤保险费用将通过当月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后上报的材料,次月予以处理。
    2023-04-14
    237人看过
  • 伤残鉴定定级后,怎么计算?
    受伤是因他人伤害还是因工受伤,如果是因他人伤害致残,那么可以得到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
    2023-02-19
    413人看过
  • 工伤护理鉴定后怎么赔偿标准
    一、工伤护理鉴定后怎么赔偿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二、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
    2023-06-07
    8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护理费
    词条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更多>

    #护理费
    相关咨询
    • 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车祸伤残和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该解释并未将其列为选项择性项目,不能择一弃一。二者同时主张并不矛盾,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当前司法为民的宗旨,亦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当然,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经过后续治
    • 车祸伤残鉴定后能不能主张医疗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主张医疗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6-12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何时能再主张后续治疗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如何主张侵权赔偿?伤残鉴定后怎么给付赔偿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
      伤残鉴定后,根据结果,主张侵权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