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争议仲裁的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12:46 459 人看过

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误解,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据证明,将会产生不良后果

2.了解法律知识,如在举证期限前提交全部证据。如果你错过举证期限,你将无权补充证据,最后你将失去

了解庭审技巧,我们应该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理由,不被对方误导;如何用语言强迫对方承认对方的过错行为

第二个误解是同事可以作证。在仲裁实践中,有些当事人总是认为某些事实是客观的,对方不会否认,或者自己的同事可以证明。这是个大错误。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对方往往会否认一些事实。所以我们不应该依赖对方的诚实。同事证言是证据学中的间接证据。基于可能说谎的现实,简单证言不能直接作为最终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的支持。另外,有时由于需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同事之间的关系又在法庭上怯场,很少有同事能当面作证。证人不出庭接受质证,所以简单的证言很难被法庭使用。调查取证全部移交仲裁机构和用人单位。误区三: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劳资纠纷发生后,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协商。不过,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开会学习或向上级汇报,耽误了时间。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解决,但请注意,协商或调解不能无限期拖延,否则很容易因超过劳动仲裁期限而无法进入法律渠道。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谈判大多是口头的,因此很难保留证据。例如,一旦劳动仲裁申请期限超过一年,且无法提供“中断或中止期限”的证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很可能会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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