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5日,李某应聘到高唐县某事务所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自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10月14日,试用期内月工资400元,实行计时工作制。李某在该事务所工作一个月后得知,该市所辖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00元,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李某随即找到人资处咨询,要求确认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工资的条款无效,补发所欠差额工资200元。该事务所答复为:这是该所规定的新招用人员试用期间的月工资规定,况且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双方协商未果,李某申请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组织调解不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第26条第2款: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之规定,裁决该事务所关于试用期工资的条款无效;补发李某差额工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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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是否存在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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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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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低于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高于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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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试用期最低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应得工资之和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3员工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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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试用期的工薪待遇低,这是滥用试用期的其中一个表现。对此,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也作了针对性的规定。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这样的行为显然有违法律的规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这一规定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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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支付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是否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报酬是您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重要内容,随着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关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和标准劳动部门不能也不宜直接参与,但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单位支付给您的工资总额不能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给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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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中的哪些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报酬中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1劳动者最低工资由国家直接规定,那么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