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30:21 304 人看过

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

2、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

3、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一、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如何收取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以及该合同纠纷起诉收费的标准
    一、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二、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收费的标准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收费的标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
    2023-06-22
    371人看过
  • 劳务合同有什么特征,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劳务合同有什么特征劳务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
    2023-04-12
    350人看过
  • 工伤五年的劳动合同纠纷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义务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伤如何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同时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工伤待
    2023-07-15
    1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工资约定怎么写,劳动合同的特征
    一、劳动合同工资约定怎么写劳动合同工资约定的书写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确定,具体的条款表达方式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需要写明工资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工资标准、数额、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以及加班工资等项目。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有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
    2023-06-23
    307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17
    443人看过
  • 物业纠纷合同的特点
    (一)案件数量上升快。由于新的住宅小区不断建成,小区的管理服务大多数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完成,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纠纷时常发生,致使物业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二)案件的被告多数为业主。由于物业管理主要是小区内部的绿化、安保、环境、卫生等与业主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主要纠纷是业主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三)案件标的小。由于物业纠纷主要是物业费的拖缴,所以标的较小。(四)业主败诉为多数。由于业主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没有证据意识,平时不能注意收集证据,其通常通过拒交物业费方式来拒抗物业公司服务上的不足,诉讼中时常出现举证不能情况,致使其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支持。(五)案件处理难度大。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与业主要求存在差距。业主虽对抗辩的理由证据不足,但是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不足是自身亲身感受,且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许多的麻烦,物业公司知道业主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在纠纷的处理一般不作让步,致双方矛盾
    2023-02-18
    77人看过
  • 分析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不同本质特征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一、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主要是民事关系,两者在含义和类型方面不同。二、责任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一定的,一个是劳动主体,一个是雇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赔偿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2023-07-07
    358人看过
  • 是内部合同纠纷还是劳动纠纷
    案例导言:劳动部发布的原关于是否受理企业履行内部合同责任合同争议的批复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在内部合同实施后生效责任制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区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以合同取代劳动合同的倾向但是,如果合同包含劳动合同中应规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如工资和福利,则该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员工与企业之间因执行本合同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关于本合同劳动争议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与相关部门协商根据《关于是否受理内部合同责任合同履行纠纷的批复》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劳动权利义务规定而发生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时,确认标的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中与非劳动权利和义务有关的违约内容和经济责任。如果这些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冲突,可以作为处理上述劳动争议的依据
    2023-05-07
    484人看过
  • 探讨合同纠纷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有哪些1、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一般是农村村民,买主则可能为城市居民、外村村民、同村村民的情况。2、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3、合同大都已履行(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入住),但多未办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从
    2023-07-11
    92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例:未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单位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劳动者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一处的,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纠纷的处理重点是什么?处理劳动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1、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申请执行时,应当出具裁决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由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提供服务证明;3、仲裁程序。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即当事人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4、法庭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2023-07-10
    59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特征和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一、居间合同的特征居间合同的特征为:1.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2.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居间活动主体的特殊性。4.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而不是交付标的物或者移转财产权,因而属劳务合同的范畴。二、居间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居间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3.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4.委托买卖双方为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居间人应否参加诉讼。如果居间人参加诉讼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三
    2023-05-06
    1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有哪些区别?
    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有哪些区别?1、主体资格的不同法律顾问律师解释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衽企业楷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2、主体地位的不同合同律师认为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两者之间为强弱主体,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
    2023-04-26
    397人看过
  • 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的特征
    一、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的分类有以下几个:1.土地确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不同主体间就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界限等问题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纠纷。2.土地侵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对他人已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构成侵害,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引发的争议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成员(承包户)之间,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与外村承包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各类纠纷。4.土地行政争议。此类纠纷是指因相对人对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争议纠纷。二、土地纠纷的特征土地纠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023-06-06
    370人看过
  •  劳动纠纷:顾问合同纠纷的性质判断
    根据聘用人员的身份性质和合同的性质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若应聘用的顾问属于依法退休的人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享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就业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若聘用的顾问属于一般的劳动者的,则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适用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身份性质和合同的性质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若应聘用的顾问属于依法退休的人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享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就业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若聘用的顾问属于一般的劳动者的,则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适用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1.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和解或者解决纠纷的方法。这种方法简便、快速
    2023-08-25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赔偿的特征及纠纷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7
      发生劳动伤害赔偿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纠纷调解优点及特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2
      劳动纠纷调解优点是:它具有及时、易于查明情况、方便争议当事人参与调解活动等优点,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特征有: 1、劳动争议调解遵循自愿、合法、民主协商的原则。 2、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是特定的,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这一机构是在用人单位内部设定,依法成立调解本单位争议的。 3、劳动争议调解的内容也是特定的,是就劳动关系主体间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劳动法律、
    • 劳动纠纷的优点和共同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为了化解劳动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把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的一种
    • 员工产生劳动纠纷的特征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无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8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