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能否要求返还边角废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23:07 222 人看过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木板,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木,于2005年2月交付木板,但没有对边角废料的归属作出约定。后来乙公司一直未交付木板,甲公司于2005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交付木板,并返还边角废料。在审理过程中乙公司同意交付木板,但对返还边角废料持有异议。

对于乙公司应否返还边角废料有三种意见:

1、乙公司应返还边角废料。因为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甲公司对木板以及在加工过程中与木板相分离而产生的边角废料享有所有权。因此只要不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应当支持甲公司要求返还边角废料的诉讼请求。

2、法院不应支持甲公司要求返还边角废料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边角废料的归属作出约定,但根据本地区木板加工业的行业惯例,边角废料一般归承揽人所有,定作人不收回边角废料。

(2)因为存在承揽人取得边角废料所有权的惯例,承揽人在提出报酬数额的时候,已经考虑了对边角废料的收益,所以才确定了一个比较低廉的价格,如果支持定作人要求返还边角废料的请求,则对承揽人不公。

3、法院不应支持甲公司要求返还边角废料的诉讼请求。但理由不同于第二种意见。其理由如下:(1)原材料本身属于定作人,在加工过程中边角废料与有用材料(即木板)相分离,定作人应在边角废料产生之前、之时或在边角废料产生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即向承揽人声明对边角废料的权利,否则应视为对边角废料的抛弃。承揽人因占有而取得对边角废料的所有权。本案中由于甲公司没有及时声明对边角废料的所有权,应视为对其抛弃。(2)甲公司在边角废料产生较长的时间以后方主张返还边角废料,过分增加了承揽人的义务,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应支持其主张。

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最优,第一、二种意见皆有所不妥。理由如下:

根据承揽合同权利义务的特点结合本案的案情,承揽人的义务为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交付工作成果。边角废料虽然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有时可以作为其他材料使用,但不属于原来意义上的材料。另外,由于边角废料也不属于工作成果,因此,承揽人对边角废料无收集、保管之义务,也无向定作人交付之义务。如果认为定作人对边角废料享有物权,在两年以内可以主张,那么就意味着承揽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边角废料,否则便构成非法占有。那么就意味着在承揽业里存在大量的非法占有现象。这种思路不利于承揽业的发展。而且,在两年之内,边角废料一般都被处分掉了,返还几无可能,由承揽人赔偿损失也难以计算。另外,如果边角废料属于定作人所有,那么一旦承揽人要求定作人取走边角废料,这对定作人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因此第一种意见不符合生活实际。

尽管承揽业里存在边角废料归承揽人所有的惯例,但惯例本身并非是合同的内容。只有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会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本案中无关于边角废料的条款,因此不宜以惯例来推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得出边角废料归承揽人的结论。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定作人对边角废料有特殊需要的情况,如果边角废料一律归承揽人所有,则无法解决定作人对边角废料的特殊需要的问题,因此第二种意见也有所不妥。

如果定作人不及时主张对边角废料的权利,则视为抛弃。这种意见比较符合实际,有利于对边角废料的集中回收和再利用。即使承揽人基于惯例,考虑了对边角废料的收益而确定了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那么边角废料价值较小,也不会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在定作人及时主张的情况下,边角废料的所有权仍归定作人所有,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保管合同能否要求返还原物
    保管合同能要求返还原物,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一、保管合同寄存人和保管人主要义务有哪些(一)寄存人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二)保管人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1)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2)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6、责任承担:(1)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
    2023-02-27
    109人看过
  • 能否要求合约保证金的返还?
    合约保证金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否则不行,具体如下:1、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保证金即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当事人可以同意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存款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所交的保证金可以退吗?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以下情形会退还:(1)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按规定,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A、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所以若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2023-07-07
    67人看过
  • 预售合同未能签订可否要求返还定金?
    问:上月,我看中一套预售商品房,付了1万元定金,并约定两周后签预售合同。后来,由于和开发商对合同有关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我不准备买那套房子了,但开发商说定金要没收。来信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定金能拿回来吗?读者晓华答:去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担保订立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定金处理分两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适用“定金罚则”;(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从法律性质来看,开发商通过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此时的“定金”,严格意义上属于“签约定金”,即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订立而在合同签订前交付的定金。“签约定金”是保障交易双方知情权和平等磋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妻子将赠与给情人的钱能否要求返还?
    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要求返还。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别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达的,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丈夫将钱赠与情人的行为侵犯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权,应由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理,擅自赠与别人,其行为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赠与无效,妻子有权要求返还。法律婚前彩礼能否要求返还婚前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7-16
    399人看过
  • 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否要求返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配偶者赠与或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一般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
    2023-06-12
    173人看过
  • 股权变更登记后能否要求返还
    一、股权变更登记后能否要求返还1、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后,股权变更就生效,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股权转让合同存在无效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转让的股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
    2023-04-20
    416人看过
  • 未登记结婚财产能否要求返还
    未登记结婚能要求返还财产,前提是当事人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结婚未成的,可以向对方要求返还。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未登记结婚财产怎么分当事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登记婚姻关系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属于夫妻的范围,只属于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则平均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
    2023-08-12
    263人看过
  •  能否要求善意取得的财产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善意取得财物的人并没有返还财物的义务。因此,所有权人无权要求善意取得财物的人返还原物。但是,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无权处分人对自己给予赔偿。如当事人为无偿取得,依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向当事人请求返还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善意取得财物的人并没有返还财物的义务。因此,所有权人无权要求善意取得财物的人返还原物。但是,所有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无权处分人对自己给予赔偿。如当事人为无偿取得,依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向当事人请求返还原物。 善 意 取 得 财 产 , 无 权 处 分 人 需 赔 偿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善意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取得所有权后,受让人可以处分该财产,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有效。因此,无权处分人需赔偿的情况并不包括善意取得财产的情况。虽然善意取
    2023-08-31
    202人看过
  •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能否要求返还定金?
    一方交定金后违约的,那么定金是无法返还的。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签订合同后甲方违约怎么办大致共有三种,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适用,具体请参看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自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一个月后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双倍工资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
    2023-07-17
    71人看过
  • 当事人按照约定习俗给付的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除此之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双方离婚的前提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可以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主要有3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农村彩礼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农村彩礼钱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
    2023-03-28
    23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增值能否要求返还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增值也属于不当得利的一部分,理应是要进行返还的。一、不当得利如何计算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
    2023-03-24
    320人看过
  • 借款已还清能否起诉要求返还借条?
    借款已还清能起诉要求返还借条,起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益。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但是前提必须是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没有借条该如何要回借款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
    2023-04-04
    337人看过
  • 能否要求婚约期间所送财物返还?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求返还。但是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如果对方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婚约纠纷可以要求退嫁妆吗婚约纠纷退嫁妆,陪嫁物品如果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应该返还女方,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的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1)工资、奖
    2023-07-06
    348人看过
  • 租赁合同无效能否要求返还租金
    一、租赁合同无效能否要求返还租金租赁合同无效后,租赁物要返还,租金也要根据使用租赁物的情况适当返还。当然如果是一方过错导致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
    2023-05-06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人死后合同还能否约定作废?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人死后合同无效,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 1、双方的真实意义表达; 2、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形式有效。 如果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签字者去世的合同也有效。
    • 婚约财产中能否要求返还?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4
      婚约财产一般是指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一定条件下有返还的请求权,具体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 作废的发票能否到第一受益人那边索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可以向保兑行索偿。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后向开证行或保兑行索偿,以支取发票间的差额,但第一受益人以自己的发票索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原信用证金额。
    • 因违约定金不能履行能否要求返还定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所谓定金,就是指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定金具有如下几个特点:定金的效力因定金的种类不同而不同。我国现行法上的定金为证约定金兼违约定金。其在证约定金的一面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在违约定金的一面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它是为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当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当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违约
    • 借款人能否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利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