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11:37 382 人看过

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因为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认定是要结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来确定,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时也是房屋的建造者。当然,后续农村房屋继承后的情况则另行认定。从上面可以看出,认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1、在册人口的认定。在册人口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批时该家庭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由于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分配上存在着排他性和福利性,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但在分配方式上,又有其特定规则。《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以户的名义取得,属家庭共有,并主要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各集体经济组织在家庭申请用地时,会对其常住家庭在册人口进行核定,然后分配特定面积。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只有一人,但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确定在册人口共享宅基地使用权。

2、人口变动的产生及处理

由于婚姻、生老病死等原因有所增减,家庭在册人数并不固定。如果在册人口变动,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a,户口迁移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原在册人口,不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能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b,户口虽未迁移,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从原大家庭分离单独立户并且另行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的,因其有了新的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不再对原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能认定为原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

房屋建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建造(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聘请他人建造。这两种建造方式在实际建造中可能有交叉。房屋建造者可以按照谁出资出力建造谁所有原则进行认定。

1、直接建造者为房屋建造人。有证据证实确实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参与了房屋建造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出力者。

2、有固定工作收入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建造的出资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能并不直接对建造房屋出资,但因共同生活其将收入交给家庭共同支配使用,可以认定为出资人。

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1、建房时未出资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宅基地申请审批时为在册人口并未出资出力建造房屋,之后户口迁出。

3、宅基地上房屋非户内家庭成员建造。这种情形,应参照农村房屋流转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认定房屋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房屋所有权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如何确定所有权的归属
    1、若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当事人起诉至法院时,能否以存在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为由要求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就借名买房类案件的案由来看,最常见的就是所有权确认纠纷,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1)判决借名人不能享有所有权。理由在于因借名人并未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其取得本市购房资格,故其要求涉诉房屋归其所有违背国家政策。受到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予支持。(2)判决借名人直接享有房屋所有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子支持。”一、房屋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
    2023-03-29
    1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
    农村土地所有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宅基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九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非农业户口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非农业户口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即使是农村户口也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公民个人不能继承。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农村宅基地。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放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
    2023-03-19
    447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房屋确权1
    2023-03-02
    479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一、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为
    2023-04-14
    481人看过
  • 农村无房证房屋如何确权
    1、房屋能否办证要根据你建房的具体时间来确定:一是1982年前建好的房子,必须凭镇、村、组(俗称三级)出具的“权属合法、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依不同类别仍需到现场进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公示期满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1982年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至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之间建的房子,需凭镇村核发的准建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三是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后建的房子,要凭使用土地批准文件(私人建房申请审批表)办理不动产权证。2、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实行土地、房屋一体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3、具体办理程序是:需准备相关批准文件、统一坐标基准的宗地图件及界址点坐标向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证流程是:受理—审核—批准—缮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
    2023-02-27
    20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未过户所有权归谁
    还是属于原房主的,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未过户就还是归原房主。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
    2023-04-15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屋所有权是以农村房屋为标志物,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且可排除他人干涉。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 更多>

    •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2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 农村房屋所有权是否有效归属如何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农村房屋所有权归属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建造等方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 所有权房屋归属如何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4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