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2:15:36 241 人看过

一、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如果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并已经生效,而对方依然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被判决无效的,工程款怎么支付要看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而定,验收合格的需要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在建工程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一、在建工程如何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给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如果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并已经生效,而对方依然不履行的
    2023-06-15
    5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尚未完工能否索要工程款
    建设工程尚未完工一般不能索要工程款,而要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索要工程款。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的,则可以在达到约定的要求时向对方索要工程款。一、工程合同付款节点规定付款节点就是约定一个工程每次付款的时间或工程形象进度的节点(如基础完工付总价款的15%)。付款节点一般在工程招标时候就要约定,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时候就根据招标时候就要约定签署专用条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如第一种:基础完成经验收合格10天内付总价的15%,施工合同付款节点是四层结构完成付至总价的30%,结构封顶付至60%,脚手架拆除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付至总价的9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价的95%,5%质保金期满30天付清。二、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怎么办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如下:1、应参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
    2023-06-27
    399人看过
  • 执行过程中公司能否自行清算,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执行过程中公司能否自行清算公司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可以自行在解散情形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
    2023-06-17
    23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样理解,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符合立法本意。但是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相应地,其也不能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二、什么是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三、优先受偿权的分类优先权分为物权的优先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权优先权(如台湾及大陆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权)物权与债权两种性质的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工程在建房能抵押银行贷款吗
    工程在建房抵押银行可买,但抵押人必须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法律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工程在建房抵押银行是否可买工程在建房抵押银行是可以买的。抵押管理法规定被抵押房产可以依法进行转让。银行买的话,需要办理合法的转让程序。但是在转让之前,首先要通知抵押权人并得到同意;其次是要如实告诉买受人。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可能会涉及到欺诈。抵押后发展商可以对抵押的在建房采取逐步还款,逐步销售的方式,保证可以出卖的商品房都是处于已解除抵押的状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2023-08-09
    306人看过
  • 能否将正在建设的工程抵押?
    能。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律师补充: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供并指导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含抵押权人、抵押人双方)个人申请登记:身份证(核原件);单位申请登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由代理人申请的请提交授权
    2023-05-06
    24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能开始执行,强制执行的流程
    一、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能开始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能开始执行并没有相应的规定,只要法院能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开始执行。但是法律规定,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并执行结束,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的流程强制执行的流程大致如下:1.权利人提出申请。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3.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4.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1)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的,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
    2023-06-20
    137人看过
  • 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在不同的场合下具有不同的涵义。在会计核算中,在建工程是一个会计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在工程建设中,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的工程。在建工程的特点,一是实体上的不确定,即因工程未完工,不具备建筑的最终形态,其形态和价值还将不断变化。二是法律上的不确定,即未取得相关权证,有关权属关系尚不明朗。但法律规定,在建工程可以抵押。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吗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预售房屋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而其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
    2023-03-12
    307人看过
  • 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甲级机电设备成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及各甲乙级机电设备成套单位,机械工业系统直属公司、设计研究院(所)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关于“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的精神,为了保障大中型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按质、按时、按资建成投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设备市场的管理,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决定在全国推行设备监理制度,现将《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公布,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
    2023-07-08
    40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未完工未合同能否提取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工程尚未完工时,一般不能要回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款工程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只有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一、建设工程纠纷有几种常见的建设工程纠纷有: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5.拖欠质保金纠纷;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等等。二、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做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做法:1、承包商可以首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与发包人单独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避免一次又一次的拖延。这样,一旦发包人延迟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
    2023-03-11
    2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执行的优先受偿权和限制规定
    承包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建设工程款通常包括哪些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
    2023-08-12
    2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什么保险强制
    建设工程中强制保险是工伤险,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只要是与工程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的人员,都应该享有企业购买工伤险的权利。而且建设工程的危险系数和发生事件的风险系数较高,购买工伤险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
    2023-04-06
    241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社保工资?
    被执行人拿社保工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一、收入,社保工资不是低保,退休人员一般都拿社保退休金工资。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二、财产,包括住房和投资财产,应该弄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除保留本人基本生活用住房外,可对其多余的房产予以查封、变卖。三、收益,投资收益或者房产出租金等收益。被执行人有一套房子能不能强制执行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
    2023-07-20
    52人看过
  • 材料在在建工程后如何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提出异议的方法
    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这时候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再起诉执行异议被驳回后不能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其他裁定和决定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了相关权利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的,应当进行告知。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不能第二次再提,但作为救济,对于执行行为异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于案外人异议则可以向作出驳回裁定的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2023-07-14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4
      1、欠工程款被起诉的处理:被告人应当积极应诉,准备答辩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 借建筑工程款被起诉强制执行两年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4
      1、欠工程款被起诉的处理:被告人应当积极应诉,准备答辩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 被告有工程款可以强制执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1
      可以的。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
    • 法院能强制执行工程款,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法院在被告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并已经生效,而对方依然不履行的情况下,经申请能强制执行工程款。由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工资1600元能否强制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以强制执行,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