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自愿认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2:34:44 497 人看过

一、敲诈勒索自愿认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多次约见张XX(被取保候审)本人,通过今天的庭审,对案件事实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能予以充分考虑:

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X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本案存在以下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1、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

从高XX让受害人李XX打下19000元的欠条后,李XX通过打电话联系最终至2014年6月15日他摔伤,李XX未借下一分钱也未实际支付该19000元,故被告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并没有得逞,受害人没有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依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依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张XX属于帮助犯、从犯。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帮助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帮助犯是从犯的一种,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等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

被告人张XX应高XX与刘XX的请求基于为朋友好意帮忙而从中协调了一下,在整个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故张XX在本案中是帮助犯、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3、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

如前所述,被告人张XX所犯罪行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出于义气对朋友好意帮忙的目的参与本案,在其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无要敲诈勒索受害人的故意,故其无主观恶性,事实上也没有实施威胁、恐吓的行为,较之真正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的手段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社会危害性小。

4、被害人明显的过错在先。

辩护人认为,本案是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的,请法庭酌情考虑这个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5、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

被告归案后,认罪态度积极,在辩护人多次约见他时其都表示非常的后悔,对受害人遭受损害表示愧疚,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也都能如实陈述、无翻供、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是有目共睹。可见被告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和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根据《刑法》第67条:“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恳请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6、受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亲属积极与受害人联系。取得“谅解书”,对张XX的行为表示理解与谅解,希望将押在公安办案单位的20000元对被害人予以补偿,希望其早日恢复健康,所以希望法庭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恳请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7、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初犯、偶犯。

被告人户籍所在地隰县下李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并由村民自发联名签署要求对被告人从宽处理,证明被告人在该村乐于助人、劳动积极、尊老爱幼、孝顺父母,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所以,张XX是偶犯、初犯。

8、被告人案发时已过知天命将近花甲年龄,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XX,系1957年出生,本案发生时已经57周岁,其在生理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器官功能减退,智力减弱,自控能力变差,反应能力降低,记忆力下降,其自身的判断能力也下降,所以虽然其从一开始就不想参与此事,但还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判断能力下降,出于对朋友的好意帮忙,而触犯法律,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9、关于被告人高XX与刘XX陈述与张XX是合伙关系。

(1)严重与事实不符。从当庭庭审,辩护人对高XX与刘XX的发问中,两人的回答互相不能印证与吻合。

(2)高XX讯问笔录中也陈述19000元与张XX无关。

(3)无证据(书面的协议或者口头协议)证明三人之间是合伙关系。

(4)去交口时,张XX向高与刘说,他不参与此事。

(5)2014年6月13日,张XX去刘XX家目的不是要告诉高XX李XX与石有生谈成树的生意,而是因为他出于对石有生让他给找拉树的车其没有找下愧疚的心理下无意向刘与高透露的。

(6)高、刘、张三人并没有对树生意开支怎么支付,利润怎么分有过任何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10、被害人的受伤不是被告人殴打、胁迫的必然结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该后果被告人不应当承担责任。

在张XX与高XX、刘XX敲诈勒索案中,其只是起次要作用,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在其归案后与今天的庭审中都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恳请法庭,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挽救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根据《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XX属于帮助犯、从犯,具有法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高XX当庭陈述19000元系石楼看树前的费用与张XX无关,被害人李XX也表示张XX与本案无关,所以,根据张XX的行为足以看出,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无主观恶性,又无犯罪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请求法庭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201x月X月X日

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的,辩护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可以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有悔过情节,并且被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以前没有过犯罪记录等,并举证证明己方额辩护意见是属实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敲诈勒索罪量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敲诈勒索罪量刑辩护词怎么写?敲诈勒索罪量刑辩护词山西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的委托,指派杨XX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多次约见张XX(被取保候审)本人,通过今天的庭审,对案件事实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能予以充分考虑: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X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本案存在以下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1、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从高XX让受害人李XX打下19000元的欠条后,李XX通过打电话联系最终至2014年6月15日他摔伤,李XX未借下一分钱也未实际支付该19000元,故被告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并没有得逞,受害人没有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依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被告
    2023-05-02
    453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呢
    一、敲诈勒索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呢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受被告人王***的委托,xx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其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辩护人,在开庭之前本辩护人详细的看了整个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通过今天的庭审活动,对本案有了更深的了解,本辩护人认被告人xx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王**在主观并非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为被告人王***收取管理费后为非法运营司机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务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这种非法强索他人财物是无偿的,不求对价的索要和占有。而在本案中,王**收取管理费是要付出一定代价,要为车队提供服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挂靠在**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见:证据卷一刘***笔录74页、96页2、如果在非法运营司机在长
    2023-04-22
    224人看过
  • 堵门敲诈勒索辩护词怎么写?
    一、堵门敲诈勒索辩护词怎么写?堵门敲诈勒索辩护词范文如下: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王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并出庭为王某被控敲诈勒索罪进行辩护。本案开庭之前,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和仔细的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晰准确的了解。现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本案认定王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核心事实在于:受害人交付财物是否受迫于被告人的暴力威胁压力,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王义认为受害人私闯其住宅,把其妻子惊吓,找其协商理论,言语、情绪过激在所难免,不说清楚问题不让受害人离开也符合人之常情,年轻气盛的王某打了态度冷漠的受害人,打人固然不对,但其及时被王义和赵生杰劝离出去,后来就离开了物业办公室。结合本案事实,首先受害人并未直接交付财物,而是中间人通过和其老板曹进联系,曹进同意给王义1万元化解此事;其
    2023-06-03
    333人看过
  • 犯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她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经过会见张某、阅读案卷材料、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现就对张某的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一、受害人李某对张某侵权的事实成立对于本案的事实,本辩护人同意张某关于受害人构成对张某侵权的辩护意见,就不多说了。这个事实由受害人李某本人于2008年11月2日的陈述(详见第五卷55页)、浩某的供述(详见第二卷15页)、江某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三卷24、25页)、王某在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四卷26页),张某的于2008年11月2日的供述(详见第一卷4、5页)相互印证,足以证实。二、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张某在被侵权之后,浩某、江某、王某对受害人李某采取了暴力行为,提出索要两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刘××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刘××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他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经过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材料、分析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现就对被告的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一、刘××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被告人刘××打工未赚到钱,蒙生敲诈勒索之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信件、电话、短信等手段敲诈受害人肖××十五万元。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但是本案事实也表明,虽然敲诈勒索的数额高达十五万元,但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刘××的敲诈勒索行为并没有得逞,受害人没有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
    2023-04-22
    21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有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XX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她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经过会见张某、阅读案卷材料、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现就对张某的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一、受害人李某对张某侵权的事实成立对于本案的事实,本辩护人同意张某关于受害人构成对张某侵权的辩护意见,就不多说了。这个事实由受害人李某本人于2008年11月2日的陈述(详见第五卷55页)、浩某的供述(详见第二卷15页)、江某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三卷24、25页)、王某在2008年11月3日的供述(详见第四卷26页),张某的于2008年11月2日的供述(详见第一卷4、5页)相互印证,足以证实。二、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犯张某在被侵权之后,浩某、江某、王某对受害人李某采取了暴力行为,提出索要两万元。其主观
    2023-04-22
    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敲诈勒索罪辩词怎么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3
      处理敲诈勒索罪时,辩护词需要由被告的辩护律师进行书写,要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个部分,首部中要有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以及前言,正文里要包括辩护意见,辩护理由,辩护的法律依据。
    • 告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0
      尊敬的审判长:XX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得到同意,派本律师担任她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会见张某,阅读文件资料。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张某犯恐吓罪没有异议,现就张某的量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在法庭合同时作为参考:1、受害者李某对张某侵害的事实成立。关于本案的事实,本辩护人同意张某对受害者构成对张某侵权的辩护意见,不怎么说。这个事实由受害人李某本人于2
    • 敲诈勒索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不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强索财物的目的不违法,被告人就不具有敲诈勒索的犯罪故意,即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
    • 敲诈勒索从犯无罪辩护词怎样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无罪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书写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或者日后占有其数额较大财物,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辩护人认为,本案中控诉方的公诉书中认定XX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XX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一、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
    •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辩护词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7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辩护词中要从当事人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方面写。并建议法庭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综合考虑其作案情节、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对其从轻处罚。辩护律师参与到刑事案件,有权会见嫌疑人,查阅相关案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