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三部分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01:30 193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三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应适格

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

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况,而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合同将导致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3、合同用辞应规范

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在部分施工材料采购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人员比较熟悉购销合同的操作,另一方面因各建筑施工企业比较重视分包合同的管理而引致相关签字盖章手续较购销合同的繁琐,合同经办人员往往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以实现简化盖章手续而保障工程进度需要等的目的,但实际签订的合同并非属于仅负责材料供货及运输的购销合同,而是属于尚包括材料安装及验收等的分包合同,例如对于一些石材、保温材料的供应合同。在此等情况下,由于受到材料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局限,从而未能在合同内约定工期、工程质量验收及详细结算依据、程序等条款,一旦施工企业在产生合同纠纷下追讨供货商的工期违约、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的赔偿,则很难找到相应的合同依据。

三、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重视经济索赔的管理

当出现如甲供材料延迟供货、指定分包合同延误、重大设计变更等情况和付款延迟等发包人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和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在此等情况下,施工企业须注意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提出时限。施工企业并应正确掌握索赔的尺度,既不能关系至上、义气第一,从而忽视应有的合理索赔;也不能过分斤斤计较而影响到融洽的项目合作关系。施工企业应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工作关系与企业信誉相互权衡而做出所需的合理取舍,以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2、掌握结算的主动权

项目实践中常常存在由于建设单位的推诿而迟迟不能顺利进行工程结算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施工企业应善于利用此条款的规定,在备案合同中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天内审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已方提交的结算已获得甲方的认可”,或者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3、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

施工过程会形成各种类型的大量工程资料,其中对诉讼工作具有较高价值的资料主要有:招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认(限)价单、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竣工验收单、图纸等。

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履行中做好此等资料原件的收集和保管。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对方当事人又对该证据予以否认的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其他相关证据进行证据补强。

施工企业还应规范相关文件的签字、签收手续,洽商记录、索赔报告、结算书应有接收单位授权签收人的签收记录,会议纪要应有与会人员的亲笔签名,打印的名字不具法律效力。在对方拒绝签收情况下,可采用特快专递或者公证送达的方式完成相关的证据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l.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一、提出索赔的依据有哪些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
    2023-03-04
    1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2、《通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3、《专用条款》。①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具体化。②编制专用条款时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等三个标准化附件。一、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
    2023-04-10
    280人看过
  • 建筑工程造价组成由哪几部分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费用,即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所使用的全部费用。它主要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即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2、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3、计划利润,即相关单位对于建筑工程之后的利润规划。4、税金,即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另外,工程造价又分为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综合造价和建设项目总造价。一、建设工程结算书怎么写在写建设工程结算书时,需要有工程名称、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名称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结算书的内容需列出工程项目的总价表、单项工程的费用明细、单位工程费用明细表等各类费用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增减明细表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类材料、设备增减明细表等详细内容。各类明细表反映的是工程结算价相对于合同价格的变更、
    2023-02-24
    8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由什么组成
    “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及总投资);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承诺,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监理合同除”合同”之外还应包括: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2、监理委托合同标准条件;3、监理委托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合同”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标准条件:内容含盖了合同中所用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理报酬,争议解决以及其他一些情况。它是监理合同的通用文本,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监理委托,是所有签约工程都应遵守的基本条件。专用条件:由于标准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委
    2023-02-17
    215人看过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一、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案由?1、民事案件案由一般地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来确定,但是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书写的事实与案件的真实事实并不一直,这就需要我们的法院部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保案由的准确,为保证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应注意的几
    2023-03-05
    18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一、什么是工程合同纠纷争议工程合同纠纷争议是因工程合同引发的各类纠纷的统称,例如因工程合同的效力、履行等问题引发的各种争议。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根据纠纷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效力纠纷、违约责任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等等。二、如何知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方式第一、基于建设工程
    2023-03-26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些部分组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6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些组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4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三部分组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展开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第一部分:协议书(十条)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条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十一条47条)请采纳发邮箱,可以发给你电子文档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什么三部分组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质量与验收 安全施工 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违约、索赔和争议 其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什么组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生效与成立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