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0:00:15 170 人看过

您好,针对您的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吗?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租赁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请参考一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文章
  •  专属管辖范围是否包括房屋买卖合同?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并达成协议,将案件交由其他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该案件不属于特定管辖范围,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并达成协议,以便将该案件交由其他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 专 属 管 辖 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023-09-05
    114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关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最常签订的一种合同,但也是发生纠纷比较多的一种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
    2023-07-01
    42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主要包含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一、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而动物是不是物权的客体,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实施中,一般认为动物不是物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
    2023-07-30
    54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作为标的属于专属管辖吗
    合同纠纷不一定属于专属管辖。合同纠纷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当事人约定与争议相关联的地点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一、商标转让合同有哪些法院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按合同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二、一份合同多个履行地如何起诉实践中,因为合同纠纷问题去法院起诉的,不在少数。而如何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问题,往往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一般而言,在合同内容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多个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3-12
    93人看过
  • 武汉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范围
    一、武汉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范围是自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为适应我国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现对大连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作如下调整:一、大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范围:南自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东至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以及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与海相通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二、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范围:自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省浏
    2023-06-01
    65人看过
  • 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
    专属管辖的种类(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
    2023-06-11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纠纷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因债务履行、债权债务清偿等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 更多>

    #债权债务纠纷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属于高人管辖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
    • 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租赁合同专属管辖内容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2
      租赁合同专属管辖是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合同履行地管辖属于地域管辖的范围。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管辖法院注意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具体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或者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